摒弃司法神秘化切实增强宣传传播力影响力

摒弃司法神秘化切实增强宣传传播力影响力

当今社会在全面进入了新媒体时代后,守望公平正义底线的政法机关面临前所未有的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监督的舆论环境,这对政法机关而言,既是提升执法能力水平的大好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而扎实的政法宣传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7月26日在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宣传工作暨长安杂志创刊20周年座谈会上指出,政法机关要遵循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和政法工作规律,切实加强社会沟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凝聚社会共识,不断增强政法宣传工作传播力、影响力,努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的能力水平。同时,在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也要求各级法院要准确把握司法工作规律、新闻传播规律和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特点,顺应我国信息传播格局、社会舆论生态和公众参与方式的深刻变化,创新工作形式,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提升人民法院工作影响力。

甘肃省法院作为全国唯一的“公开审判制度研究项目”试点法院,近年来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在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除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裁判文书一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

依法、及时、全面公开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环节和内容。切实将司法公开从原来的审判程序公开,延伸到审判实体公开,从法院审理工作信息公开延伸到所有管理工作信息的审务公开,从传统的静态司法公开方式,扩展到现代的多角度、全方位动态信息化传播方式。切实摒弃司法神秘化,在尊重司法规律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升司法活动的透明度,让社会公众更多地了解法律、理解司法。

坚持立案公开。设立了立案服务窗口,设置导诉台,配置公告显示大屏、电子触摸屏及用于宣传的多媒体设备等硬件设施,完善立案公开的载体;制定了立案流程并公开,引导当事人选择正确有效化解矛盾的救济途径;已经立案的,及时向当事人公开案件案号、承办庭室及联系方式,并将立案信息以月为阶段在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显示,便于当事人随时了解案件审判信息。

坚持执行公开。在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开当事人情况、立案、执行中止、执行异议及变更、听证、被执行财产情况、结案等信息;公开执行法官信息,制作联系卡随案发放当事人;公开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重大措施;公开鉴定、评估和拍卖机构等,扩大了执行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自从坚持执行公开以来,仅2012年全省法院执行信访总量同比下降20%,化解率同比去年提高20%以上。

坚持庭审公开。各审判庭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幕、报纸等资源,及时向社会公布案件的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允许当事人近亲属、媒体记者和公众旁听,并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坚持文书公开。大力推行裁判文书上网,建立健全了裁判文书公开制度。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甘肃省法院把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作为纠“四风”的一个有力抓手,邀请专家、学者、服务对象代表观摩庭审。省法院党组成员和副厅级以上领导分别到联系村听取对省法院班子和领导在“四风”方面和执法办案方面的意见建议;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了13位全国、省、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40余名社会群众观摩旁听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兰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颜承鲁受贿案的上诉庭审。

通过“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树公信”,2013年初,在甘肃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甘肃省高院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以96.3%的高票通过,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肯定。

在新媒体时代,甘肃省高院将进一步丰富内容、拓展阵地、创新形式,切实强化法院宣传工作的传播力、影响力,增强新形势下法院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作者系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单梦竹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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