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国主要“伙伴关系”及其内涵

解密中国主要“伙伴关系”及其内涵

问:2013年10月2日至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对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进行国事访问。双方的领导人一致决定,将中印尼关系、中马关系提升为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这一关系的含义是什么?类似的伙伴关系分为几类?在什么情况下中国与其他国家建立伙伴关系?

答:自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外交中就频频出现“伙伴关系”一词。简单地说,“伙伴关系”就是“伙伴”之间的相互关系。“伙伴”意味着“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在国际关系中,伙伴关系包括如下内涵。其一,双方应互相尊重、互不为敌,这是建立伙伴关系的前提。其二,双方共享利益、同担风险,这是伙伴关系的基础。其三,双方采取切实行动维护并促进相互关系,这是伙伴关系发展的动力。

从对象来分,中国建立伙伴关系对象可以是国家也可以是地区组织。

从表述上看,中国建立的伙伴关系名称包括“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战略伙伴关系”、“全面合作伙伴关系”等。

这些表述有着不同的含义。“战略合作”意为共同讨论世界经济问题,在军事和战略方面进行合作,并在国际舞台上展开合作;“战略协作”指除“战略合作”的内容外,双方还在军事技术等方面协作互助;“全面战略伙伴”指在宏观战略等各个方面展开合作,其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在原有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提升;“全面合作”多指经济领域的各方面合作。

媒体普遍认为,中俄之间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是两国关系的较高层次。同样,中国和巴基斯坦之间的“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也是两国友好关系的体现。

伙伴关系并非一拍即合,也不可能一成不变。1997年至1998年,中美首脑互访,两国致力于建立建设性战略伙伴关系。进入21世纪后,中美曾“致力于共同努力建设相互尊重、互利共赢的合作伙伴关系”。当前,中美两国再次达成共识,共同构建“新型大国关系”。

1998年中国与日本曾经提出建立“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关系”。此后,中日外交经历一系列波折,日本明确不被列入中国外交的“伙伴”序列。2008年,时任中国国家主席的胡锦涛访日,两国在联合声明中确立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

是否建立“伙伴关系”、建立何种“伙伴关系”不是衡量中国与其他国家关系的标准。没有建立伙伴关系也并不意味着双方关系不好或沟通不畅。中国与其他国家建立伙伴关系并不是为了“结盟”,也不是针对第三方,是为了与其他国家和平相处、互利共赢。

未来,随着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提升,中国与其他国家的伙伴关系将会有新的发展。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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