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南辕北辙的“精神病指标”应当思(6)

【案例】南辕北辙的“精神病指标”应当思(6)

【启示与思考】

国家对精神病患者的调查的目的是帮助和救治精神病患者,而调查不能违背事实,违背事实的调查便成了造假行为。正如精神病法律问题专家黄雪涛律师所言,精神疾病患者多种多样,但大部分都丧失了程度不等的社会功能,对他们的救助治疗,应该从恢复社会功能入手,着眼于社区康复和家庭康复。

进行大规模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了解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现状,显然有助于对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也为社区医护人员日后的定期随访、免费发药和定期检查提供了依据。要完善精神病人的管理体制、康复机制,避免精神病人成为社会问题,掌握精神病人的现实情况显然是必不可少的第一步。

但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筛查登记,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搞摊派和乱下指标。且不说筛查发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任务数不低于辖区常住人口数的2‰的规定是否有科学依据,就算这一指标低于一般认为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占全国总人口比例,也不能想当然的作为硬指标发文。因为精神分裂症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发病并无明显的规律可循,有些地方也许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会多一些,有些则可能较少甚至根本没有。“一刀切”的量化指标,严重脱离社会现实。重性精神病患者,绝不可能按照人口2‰平均分布,具体数字是多少,得通过扎实调查、科学诊断、客观统计来确定,而不能拍脑袋、想当然。凭一纸文件说多少就多少,到处都是一个标准衡量,这无疑是一种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

类似的量化指标,在官方的工作中并不少见,罚款指标、破案指标、计生指标、捐助指标、死人火化指标……各种雷人的指标层出不穷,而这往往又导致各种乱执法乱违法,死人火化指标催生出了“尸体倒卖”,破案指标间接导致冤假错案,精神病指标又形成了为人诟病的“被精神病”现象。数据统计者疲于奔命,有时不得不闭门造车,于是又造成数据注水,可信度大打折扣。

机械式摊派指标必然导致,下面的执行者凭着想当然的态度去统计去调查,罔顾现实的复杂性与多样性。现实问题与统计数据两张皮,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自欺欺人。要想统计出科学合理的数据为工作做参考,类似摊派精神病指标式的“行政病”该先治。

取消“精神病指标”固然容易,但如何转变管理思路,创新管理方式,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更为人性化的公共服务,显然还有许多问题需要破解。从更大层面看,全国各地将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治疗纳入基层疾控体系,需要有效对接和充分融入,为患者编织充满尊重、理解、关爱的权益网络。这不只是郑州一地的乱象,也不仅仅是卫生系统面临的难题,而是一个牵涉面甚广的社会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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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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