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正面报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甘肃:正面报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许多记者在面对调查类报道、监督类报道时大多能遵循质疑、求证、还原的采访“基本功”,但面对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出发,对所发生的事实以肯定、表扬形式进行正面报道的成绩、事迹、经验等,常常忽略这一原则,直接后果是导致报道失实。

相对于调查类、监督类报道,正面报道具有鲜明的肯定导向,往往会显得比较“平庸”。由此,也让许多从业者认为正面报道即使出现失实,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要小于负面报道,因而时常抱有侥幸心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然而,随着受众维权意识和辨识能力的提高,对正面报道中夸大、虚假信息的质疑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法律纠纷时有发生。长此以往,必定会损害整个媒体行业的公信力,甚至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使受众产生排斥和不信任感。

就目前看,成绩和经验报道存在的失实问题较为突出。一方面,有的单位领导干部急于在媒体上展现工作成绩,接受记者采访时对政绩有意拔高,甚至提前了解了记者的采访意图后,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有意识地安排一些采访;有的个别单位通讯员,为了做好本单位宣传工作,提供给记者的通讯稿夸大事实,甚至无中生有、编造数据。另一方面,记者在面对“感人”先进事迹、“精彩”创业故事等事件的采访时,往往会因为若干细节符合情理,很难发现对方是在“编故事”,加之采访时无法获得他人佐证,成稿前对一些模糊的细节没有向其他渠道求证,若遇到采访对象刻意隐瞒事实,很容易造成正面报道失实。特别是近年来,以眼见为实著称的图片新闻也出现因“摆拍”一味追求报道的正面宣传效果而出现报道失实情况。

事实上,尽管造成正面报道失实的因素很多,但从业者自身综合素养不高是最大的因素,主要表现在对新闻事实的认识能力不足,对新闻要素的判断不到位,逻辑和思考能力不强,作风浮燥等“硬伤”。因此,作为新闻事件的亲历者,记者不仅要在平时注重自身业务素养的提升,还要在采写新闻稿时多渠道、多手段求证信息源,遇到不确定、怀疑的问题,多问几个为什么,不能因为是正面报道就偏听偏信,仍要遵循质疑、求证、还原的“基本功”,对于不确定、不熟悉的新闻源要先质疑,抓住事件中的疑点查找根源,提出质疑;其次,要肯花时间和精力求证,去思考发现新闻要素之间的必然联系和合理性,从而在证实真实性的同时,使报道接近真实,还原事件本身的面貌。只有在报道的过程中不断地强化质疑、求证、还原的报道原则,才能让采写的新闻稿件从“平庸”中闪出光芒,保证新闻的真实性。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