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也是民意机关。如何让代表更广泛地联系群众,扩大公民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更好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摆在各级面前的现实考题。近年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出台许多制度,从开门立法吸取民意,到重点督办民生难题;从与代表们亲密互动,到改进调研方法,通过最广泛地联系群众来回答这些考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公开透明
立法工作凸显民意
8月13日上午9点半左右,在江苏省人大办公楼二楼会议室里,来自社会各界的26名代表,就一部将要出台的地方法规进行表决前评估论证。
“每个人都有吸烟的自由,但肯定不能自由地吸烟。控烟规定执行客观上有难度,但不能因为有难度就不作规定。”一开场,江苏省疾控慢病所所长武鸣提出的观点就很犀利。
今年12月1日起,《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即将实施,而人们最关心的烟雾危害控制,到底该如何立法,尚未形成共识“法律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让公众表达利益诉求成为立法的基本原则。”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说,江苏首次举行地方性法规表决前立法评估论证会议,邀请社会各界代表进行评估论证。
26名代表来自社会各界,既有省人大代表、立法专家、疾控专家,也有来自学校、医院、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和烟草经营管理单位的代表、烟草经营者代表,还有基层卫生、教育、交通、公安、文化等方面的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吸烟和不吸烟的市民代表,覆盖了这项立法的相关利益人群。
“哪些场所是禁烟场所,需要采取列举的方式,对禁止吸烟场所及范围作出界定。”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旺洪对条例中有关规定的可行性提出看法。
吸烟者代表曹银则提出,“控烟执法以前由一个部门统管,统一闸口,现在多个部门齐抓共管,在实践中很可能导致相互推诿。”
……
围绕条例(草案)中控烟规定的可行性、出台时机、实施后的社会效果,以及可能出现的问题,代表们各抒己见,热火朝天。
意见没有白提,很多具体建议被吸收进(草案)修改稿。“在这里,群众参与立法不再是一句空话。”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腊生拿着条例文本,一一向记者指出,“你看,这第三十三条对禁烟场所的列举和三十四条对应当控制吸烟的室内公共场所的列举,都来自代表们的建议。”
“从立法源头上看,立项就开始体现民意。”王腊生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一直注重开门立法,从法规立项,到立法全过程,都公开征求意见。他举例说,江苏正在进行的新一轮五年立法规划编制工作,就通过多种渠道,向省级机关、人民团体、高等院校、 全国人大代表和400多名省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其中省人大代表提出立法建议项目19件,由社会公众提出立法建议项目29件;立法规划项目草案初步形成后,又再次向全体省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书,并专门召开立法咨询专家论证会,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9月23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草案出台,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张卫国评价此次草案的起草过程“开门程度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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