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让劳动者人尽其才(2)

就业,让劳动者人尽其才(2)

核心提示:上半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25万人,同比增加31万人;二季度末,城镇登记失业率4.1%,与一季度和去年同期持平。根据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今年就业预期目标是: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低于4.6%。仅半年时间,全年计划已经完成了80.56%。

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金川路街道金水里社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作用,制定了家庭情况、就业意愿、技能特长、择业意向、培训需求和安置去向的“六清标准”,推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积压”、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标准“零投诉”的“五零”工作法。2009年以来,共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9642人实现就业,失业人员就业149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20人,就业率分别稳定在98%、97%和100%。社区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无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被省人社厅认定为“省级充分就业星级社区”。

吉林省采用分类援助,结合就业困难人员求职意向,纳入A、B、C、D4类援助,分别给予专项帮扶。将特别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纳入A类,实行“不挑不拣72小时就业”服务承诺,优先匹配公益性岗位;将希望自主创业人员纳入B类,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在全省建设创业大市场80个,扶持困难人员“零成本”创业7269人,带动就业4.3万人;将有意从事灵活就业人员纳入C类,开展家政服务、保洁绿化等培训,推荐社区服务业岗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将要求实现稳定就业人员纳入D类,提供全程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向企业推荐就业。全省建立起“能进能出、渐进渐出、岗位相对固定、人员合理流动”的困难人员就业绿色通道,已累计安置就业16万人,形成了制度性长效援助举措。

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提供全程服务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就业工作的重点之一。各地各级政府将工作前移,采取多种措施开展这项工作,做到农民工到哪里,服务就到哪里,全面提升农村就业人本服务能力。

一些省建制到村,省、市、县、乡、村全部建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机构,其中,省成立劳务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建立劳动保障事务所,行政村全部配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员。此外,转移就业任务重的乡镇和行政村还建立了人力资源市场和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周到细致的就业服务。

各地把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推行周到细致的全程服务。有的地方组织乡镇与周边企业对接,打造“一小时经济圈和就业服务圈”;有的地方广泛建立劳务输入基地,实行对口输出;有的地方建立创业人员信息库,逐一帮助设计创业规划,解决实际困难,实现返乡创业服务到人;有的地方创新培训形式,开展农村远程教育技能培训,实现了汽车修理、电焊、家政服务等多个培训专业网上理论教学,定点培训机构实训教学进入乡镇和较大行政村,农民不出家门便可自主选择培训专业。

四川省建立了输入地政府主导、输出地政府积极配合、驻外办事处协调联系、民工救助中心实施法律援助的“四位一体”维权网络,先后在农民工集中地建立了100多个农民工救助中心和维权点,及时开辟省内农民工权益诉讼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绿色通道”。

吉林省为确保农民工实现较为稳定就业建立3项制度:动态监测制度、定期回访制度、值守班制度。通过省市县乡4级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定期登记并动态监测农村劳动者的技能培训和就业情况。对重点输入企业,各级就业服务机构每季度走访一次,及时了解企业用工和农民工生产生活情况。

各地通过这些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的全程跟踪服务,有效提高了就业率,在发展壮大本地产业中促进了就业,在稳定就业规模的同时提升了就业效益。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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