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希望世界真实理解中国发展阶段(2)

解振华:希望世界真实理解中国发展阶段(2)

“同舟共济,各尽所能”

《瞭望》:今年谈判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解振华:第一,巴厘路线图谈判已结束,今年主要是检查如何落实。谈判不能像狗熊掰棒子,谈完的不落实,然后又谈新的。达成共识不容易,增加政治互信更重要,这是进一步谈判的政治基础,所以中国反复强调各国要落实已达成共识,兑现自己的承诺。中国已经宣布2020年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做出很大努力。言必行、行必果,我们的承诺即使有困难,我们也要努力完成。这方面的工作进展,我们每年都公开透明地向国内国际社会公布。譬如,我国领导人曾承诺加强“南南合作”,近三年我国每年提供1000万美元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尽管中国自己仍是发展中国家,但我们依然认真落实了这一承诺。

发达国家并没有完全履行自己承诺。第一,减排力度很低;第二,资金问题还没有真正落实;第三,技术转让相关机构和机制已经建立,也没有完全落实。我们希望所有国家都要有实实在在的行动和效果,让国际社会看到我们都在认真地落实之前的谈判成果,这是建立政治互信的基础。所以,这是一次“落实”的大会。

第二,一些国家提出现有的减排措施距离实现控制全球升温2℃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据一些机构测算,工业革命以来,发达国家的累积排放量占70%,发展中国家占30%。但是在目前的减排努力中,发展中国家占了70%,发达国家只占了30%。因此,发达国家更应该加大减排力度。

第三,新的协议如何遵循公约基本原则。今年预备会上,在解释“适用于所有国家”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时,我们主张要“同舟共济,各尽所能”。“同舟共济”,就是应对气候变化挑战是世界各国共同的责任,各国都要积极采取行动。这一责任适用于所有国家。“各尽所能”就是有区别,每个国家都应该根据自己的历史责任、发展阶段以及能力来履行相应的义务,也就是我们所坚持的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各自能力原则。

《瞭望》:具体问题主要有哪些?

解振华:首先是新协议要坚持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和各自能力的原则,并在各谈判要素中加以体现。

其次是减排模式问题,《京都议定书》是“自上而下”模式,也就是先确定减排总量,然后分配给各个发达国家。这一方式的缺陷是即使分配了减排量,一些国家也拒绝实行。

另一种方法是“自下而上”,即各国根据自己的历史责任和能力提出目标,做出承诺,但是又会产生各国承诺的减排量偏低。完不成全球的减排目标的问题。因此,有的国家提出“自下而上+评审”的方式,但是对这一方式也有不同意见,提出涉及到国家的主权问题,实践中难以落实。

我们的立场是开放的,只要符合公约的基本原则,我们都愿意开展深入的讨论,直至取得共识。

第三,法律约束力的问题。新协议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是各国争论的焦点问题之一,目前尚无定论。我们主张先内容、再形式,形式服从于内容。新协议各国都要严格遵守,不能有例外。

第四,核查的问题。就是各国承诺采取的减缓和适应措施要增加透明度。如何接受检查?我们主张,各国措施要有透明度,但也要考虑发展中国家的能力。首先要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统计监测核查的能力。

第五,发展中国家主张的损失损害赔偿问题,等等。

谈判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往往细节决定成败。各国关注点也不同,发达国家关注减排问题,发展中国家则希望适应、资金、技术、透明度、损失损害等一揽子问题共同解决,最后应当是一个相对平衡的方案。华沙会议至少应当确定谈判题目、时间表、路线图。

“所有议题我们都有自己的方案”

《瞭望》:目前,作为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中国如何应对当下的谈判压力?

解振华:中国坚持以积极的、建设性的姿态参与谈判,所有议题我们都有自己的方案。我们会前已经同发展中国家协调了立场,也同主要发达国家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力图增加各方共同点,减少分歧,相互理解,遵守多边规则,共同推动多边进程。

《瞭望》:在这样的博弈中,中国有没有妥协?

解振华:当然有妥协。比如,核查问题,中国就采取了灵活姿态,促成会议取得成果。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发达国家违背公约的规定,要求发展中国家行动要接受国际核查,发展中国家反之,谈判面临失败的边缘。是中国和基础四国采取灵活的立场,达成了发达国家接受国际核查,发展中国家接受“磋商与分析”,且“磋商与分析”是尊重国家主权、非侵入性、非惩罚性、鼓励性的协议。同时,我们接受“磋商与分析”,前提是发达国家提供快速启动资金,2010年到2012年每年100亿美元,到2020年达到每年1000亿美元。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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