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一个特别的年份,因为它是市场经济制度建设20周年。1993年3月29日的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1993年),在法律层面上,实现了中国经济制度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国有经济不再是经济主体。这次修宪把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即“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转化为法律制度。
改革是一个宏大的课题,包括政治、经济和社会等,经济改革是其中的子课题,经济的市场取向改革或市场性改革又是子子课题,当然也是核心课题。20年了,为了未来的改革、发展,改革需要回顾,改革需要深思。
笔者认为,1978年以来35年的中国经济发展轨迹基本可以分为两段:前一段是15年(1978-1993),后一段是20年(1993-2013)。为什么?对于基本经济制度从历史和未来看、从世界主体看、从制度或法定的角度看,大体有三种:一种是非市场经济,包括计划经济、奴隶经济和封建经济等,一种是半市场经济或转轨中市场经济,一种是市场经济。半市场经济又可划分为易于转向非市场的半市场型经济与易于转向市场的半市场型经济。
由此,1978-1993年的中国在总体上是非市场经济,是由非市场经济向半市场经济过渡,在法律和制度上是计划经济。这一时期的计划经济当然不同于1 978年之前的计划经济,其集权程度不断减弱。这其中我们还可以分为两个小阶段:1978-1989年的前11年和1989-1993年的后4年。1989年,尤其六月风波之前的中国,实质上已经是半市场经济了。不过由于六月风波,1989年出现了转折,刚刚出现的半市场经济又转向了非市场经济,计划经济特征再次有所加强,至少市场化改革已经停滞,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以及后来的1993年修宪。
1993-2013年中国在总体上是半市场经济,或处于转轨中的混合经济。这其中也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前一段是1993年到21世纪初的近10年,由非市场经济又逐步转向半市场经济,并且由半市场经济继续向市场经济转轨。后一段是21世纪以来,主要是2004年以来,中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速度不仅下降而且还有所回退。突出标志是多数学者公认的国进民退,总体上又回到了半市场经济。
目前大体是易于转向非市场的半市场型与易于转向市场的半市场型胶着在一起,转向市场的半市场经济正在艰难地向前,公认的政治文化改革的严重滞后决定了经济改革的困难。
如果用哲学上的“质、量、度”的概念分析,并与市场化的数量分析对应,结合国内外的学者意见,我们大体可以把从非市场经济到半市场经济再到市场经济作这样的质变性划分:非市场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在30%以下,极端的非市场经济其市场化程度是o%;市场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在70%以上,极端的市场经济其市场化程度是100%。
理论上,市场化程度的可能区间是0%-100%;实际上,当今世界实证的市场化程度区间应该是5%-95%。但现实中,非市场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再低,也不可能是o%,即非市场化程度不可能是100%,因为总会有私人家庭经济、商品交换等存在;市场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再高,也不可能达到100%,因为总会有非交换的政府资助、最低社会保障、基本社会保障、社会慈善等各种收入再分配活动存在。
如此,从质、量、度结合的角度看,依据总体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或市场性强度我们可以界定:非市场经济是市场化程度在5%-30%,半市场经济是市场化程度在30%-70%,市场经济是市场化程度在70%-95%。
非市场经济还可以依据市场化程度进一步划分为:市场化程度为5%-10%的高度非市场经济,或高度计划经济,或高度集权经济,或高度统治经济,市场化程度在1 0%-20%的有限放松的非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在20%-30%的比较放松的非市场经济或计划商品经济。
半市场经济则依据市场化程度可进一步划分为:市场化程度为30%-40%的易于转向非市场经济的半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为40%-60%的混合型半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为60%-70%的易于转向市场经济的半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则依据市场化程度可进一步划分为:市场化程度为70%-80%的可以称之为初步或基本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为80%-90%的可以称之为成熟市场经济,市场化程度为90%以上的可以称之为高度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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