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玉凯:冲破既得利益的藩篱是二次改革成败的关键 (2)

汪玉凯:冲破既得利益的藩篱是二次改革成败的关键 (2)

那么现阶段我国既得利益的基本形态如何呢? 从整体上看,笔者认为现阶段中国既得利益的形态大体可以分为三大类型:一是以贪腐官员为代表的权贵既得利益;二是以垄断行业为代表的垄断既得利益;三是以房地产和资源行业为代表的地产和资源既得利益。这三大既得利益交互交织、相互渗透,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兴风作浪,掠夺财富。

既得利益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危害十分严重。一是激化了社会矛盾和冲突;二是扭曲整个社会的利益格局。从激化社会矛盾和冲突看,目前我国社会矛盾的许多方面都与既得利益有关。比如说群体性事件后面常常看到既得利益的影子。从扭曲社会利益格局看,既得利益加大了中国的四大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信任风险、政治风险。比如社会整体利益格局被扭曲,从深层原因看,主要有三:第一是分配制度不合理。改革开放以来,尽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到目前为止仍有1.2亿人还未达到联合国规定的人均一美元的脱贫线,城乡收入差距、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四大差距没有一个呗缩小,而是都被放大了;第二是机会不平等。企业和企业的发展、人和人的发展都不在公平竞争的起跑线上,使社会阶层相对被固化,社会底层的人往上流动的机会越来越少。第三是既得利益兴风作浪,活跃在政商两界,相互勾结,加速社会的利益格局的整体扭曲,也成为当今中国改革的最大阻力。

二、政府过多干预、垄断是既得利益形成的两个重要条件

在中国社会中,既得利益究竟是如何形成的,这可能是一个十分复杂问题,也是一个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既得利益的产生和发展,肯定与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走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痛苦经历有密切关联。但从本质上说,恐怕与另外两个因素有关:一是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导致公权力的膨胀和扩张;二是垄断,抑制了市场、社会竞争的活力。前者可以看做既得利益形成的权力条件,后者可以看做是既得利益形成的社会条件。

从政府过多的行政干预看,又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对市场的过多干预和对社会的干预。对市场过多的行政干预,突出地表现为市场门槛过高,行政审批、许可过多过滥,不仅严重地束缚了社会经济的活动力,降低了人们创业的意愿,而且助长了公权力的滥用,为权钱交易、权力寻租提供了巨大的空间。看看这些年出现的大量官员腐败案件,绝大多数都与土地出让、项目审批、工程上马等息息相关。从对社会的过度干预看,主要是社会组织发育不良,为市场和社会服务的成熟社会组织体系没有建立起来,客观上也为政府过度地干预社会提供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既得利益形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公权力过度扩张和滥用的过程。而过多的行政干预,恰恰为既得利益的形成提供了丰厚的土壤。

既得利益的形成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垄断。这种垄断既包括市场中的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也包括对权力的垄断。前者为既得利益的形成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和社会空间,后者则为既得利益的形成,提供了充足的权力资源,使其有更大的能量在资本并购、企业上市的运作乃至掠夺社会财富提供保障。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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