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株连式拆迁”折射出什么社会现象?(5)

【案例】“株连式拆迁”折射出什么社会现象?(5)

媒体评论:滥用公权力行为当休

株连拆迁”有违法治精神

《京华时报》评论指出,“株连拆迁”有违法治精神和依法行政,也拆散了亲情,离散了人心。“株连拆迁”之类的做法虽然蒙上一层亲情的温暖面纱,但本质上还是违背法治、无视民意、损害权利,是一种打着亲情幌子的变相强拆。公职人员该干什么,权利和义务如何划定,如何考核评价,法律制度俱有明文规定,但从来没有为拆迁服务的职责,也没有因亲属拆迁问题而问责的规定。“株连”公职人员强制“逼迁”本身就是滥用公共资源,而因为亲属拆迁进展不顺强行问责,则更是侵犯公民权利、权大于法的土霸王做派。对此类问题,决不能放任自流,而应加大整治力度,使拆迁工作回到法治与利民的正轨上来。

长沙当地涉嫌变相强拆

长春晚报:【教师被调往拆迁指挥部 劝钉子户婆婆拆迁】长沙一小学高级教师谭双喜接到教育局通知:她要在下周一到拆迁指挥部报道,任务是劝婆婆。此前,她已数次被叫去谈话,而被拆迁的小区,轮番遭大喇叭"轰炸"、黑衣男拔枪、投爆炸物等。

湖北之声:#观点峰会#长沙一位小学教师谭双喜把自己的工作调动通知发到了微博上。这位小学高级教师要在下周一到拆迁指挥部报道,任务是劝她的婆婆在拆迁协议上签字。婆婆是钉子户,媳妇儿被调到拆迁指挥部,这是什么道理?行政处罚?还是另类执法?

连坐式管理”在一些地方普遍存在

有报道指出,公职人员被政府发文要求参与征迁,表现不力即被批评“思想落后”,轻则面临停薪、重则可能停职……的现象在我国一些地方仍然大行其道。类似长沙谭双喜老师遭遇的“连坐式管理”常常出现在国人的生活中。这种办法甚至还一度成为维稳利器。像这次长沙的案例一样,在一些地方政府推进拆迁工作中,这种莫名的“连坐”现象尤其多。比如:广东增城挂绿湖水利工程动用“体制内”人员游说亲属推进拆迁工作;山东聊城就有过40余公职人员因亲属未签拆迁协议被通知要“开除”;四川会理县还曾有公职人员因不配合政府拆迁做好家属工作被调离工作岗位、停职和扣奖金;而在湖南嘉禾更是有“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的强硬标语……等等。可以说,在我国一些地方,像长沙市天心区这样以拆迁户的公职人员亲属为要挟促进拆迁的事情就从没停过。由于很多公职人员为了保住工作会选择忍气吐声,实际案例可能还会更多。而实际上,“连坐式管理”直接暴露出了部分政府相关单位简单、粗糙的执法习惯和“懒政”思维。

长沙谭双喜老师因婆婆不签协议被调至拆迁指挥部事件折射出“中国式连坐”,其本质也是强制拆迁的翻版。而我国强拆事件屡禁不止根本原因与一些地方政府的默认、纵容不无关系。所以导致一些热点事件发生后几乎得不到处理或者得不到实质性的处理。

强制拆迁为何难以避免?

人民网观点频道《观点1+1:教师媳妇受命拆婆婆房是谁“缺德”?》一文指出,如果拆迁补偿太低,当“钉子户”的人其实充满无奈。倘若是拆迁户漫天要价,“死磕”确实影响公共利益。有观点认为,漫天要价也是一种个人权利,愿打愿挨是市场规则,无论如何都不能强买强卖。但当私权与公权存在尖锐冲突时确实难以达成绝对的公平与共赢。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地方总是挟公共利益之名,干着侵害群众利益、攫取官商利益的勾当。如果无法厘清公权与私权的关系,不能切实划定私权的底线与上限,强制拆迁就难以避免。至于“株连拆迁”不过是问题的分支罢了。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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