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株连式拆迁”折射出什么社会现象?(6)

【案例】“株连式拆迁”折射出什么社会现象?(6)

株连式拆迁应追责

黑龙江日报:【滥用公权力行为当休】只因婆婆不在拆迁协议上签字,长沙教师谭双喜就被一纸调令送到拆迁办,直到劝其婆婆签字为止。因为婆婆不签字,就以儿媳相要挟,充分说明当地政府部门的草率和武断。在一切都倡导法制和程序的今天,这种滥用政府公权力的行为当休矣。

制止“株连式拆迁”还须真正落实

《新京报》评论指出:2011年初,中纪委、监察部发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株连式拆迁”等违法行为的重点监督检查。不过实际上各地层出不穷的“株连式拆迁”鲜有被严厉追责的。制止“株连式拆迁”光有文件不行,得真正落实文件的规定,鼓励公众举报,动真格的去查处,发现一例处分一例,让所有官员都认识到,“谁给民众找麻烦,自身必然有麻烦”。

“株连式拆迁”是一种变相强拆

本应该站在讲台上教书育人的老师反而被派到拆迁部门劝说自己的婆婆,发生在湖南省长沙市的这出“滑稽戏”引得各方媒体和网民议论纷纷。

而面对骂声一片的气势汹汹的网络舆论,天心区教育局则称调动工作是谭双喜个人意愿并紧急撤销该通知;而女教师称自己从未提出调动工作。教育部门急于撇清自身责任的动机十分明显。而据媒体报道,谭双喜发出微博8小时后就不断接到其校长谭新跃的电话想要回通知原件,称通知是发给学校而不是个人,并多次电话和短信要求谭双喜删掉微博。谭新跃给谭双喜打电话要她周一继续到学校上班,但谭双喜表示这只是口头承诺,目前还未收到书面文件。而对此事件最终如何收场的关注和讨论仍然是如火如荼。

而随后的网络舆论在调侃和指责教育部门的同时,把矛头转向了下达直接命令的当地政府部门。认为当地此举是一种打着亲情幌子的变相强拆。有评论指出,政府部门把本该由自己直面的拆迁矛盾转移给下属工作人员,这种看似巧妙的“转嫁”不仅有悖法治精神,也忽略了撕裂亲情的隐形成本。“株连拆迁”有违法治精神和依法行政。它拆散了亲情,离散了人心。而据媒体报道,当地政府部门对拆迁小区实施大喇叭“轮番轰炸”,还出现了“黑衣男子”拔枪、不明人员投掷爆炸物等“惊魂”事件,既让小区居民人心惶惶,也在不断拆解着官民互信和政府公信力。相关部门对此类问题决不能放任自流,而应加大整治力度,使拆迁工作回到法治与利民的正轨上来。

2012年4月24日《人民日报》时评《“穿上“马甲”,也是强拆》针对江苏东台金北村拆迁工程中打着“宣讲政策”的名义安装高音喇叭之举是对村民进行的噪音滋扰,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软性强拆”。而今天的长沙市天心区铜铺街小学女教师谭双喜因婆婆不愿拆迁就被区委区政府责令区教育局将她调岗至区拆迁部门专门对付她婆婆是变相强拆的又一案例。该评论指出:一边是发展诉求,一边是群众利益诉求,拆迁之难可以理解。近年来一些强拆事件引来广泛关注,出了问题往往会被“一票否决”,更增加了拆迁者背负的巨大压力。但无论如何这些都不能成为少数地方挖空心思打擦边球,试图突破法律规范、政策限制的理由。

2013年9月6日人民日报评论《“亲情逼迁”拆毁的是信任》指出,近年来,由于公共舆论对“强拆”的敏感度一升再升,尤其随着征地拆迁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凭借暴力胁迫、断水断电等方式的强制拆迁已难以再行其道。在此背景下,依托公务员、教师等“体制内”群体,借由熟人社会的亲情联系搞责任制、打亲情牌,“做工作”变相劝迁成为一些地方推动拆迁的新手法。然而这种做法经不起深究。这样的做法看似柔性实则严苛,有违依法行政的原则。无论公务员还是教师,其岗位职责概由法律和制度规定,动员亲属拆迁显然不在此列。不管地方政府推动发展的“理由”如何正当,也不论“亲情逼迁”的实际效果有多显著,都不该利用潜规则甚至动辄印发公文来给公职人员施压借以提高拆迁效率。如果任由“连坐”思维渗透基层权力运行,最终消解的将是政府的凝聚力与公信力。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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