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让3万“老赖”上“黑名单”,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需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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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目前有1750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

11月5日上午10时,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全国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有关情况,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情况。

有记者提问:请介绍一下河南法院开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工作的情况及采取的工作措施。

河南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宋海萍表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全省法院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作为解决执行难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宋海萍介绍:在2012年全省法院三次开展集中曝光“赖账户”活动的基础上,我们认真总结经验,广泛调研,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群众代表等各方建议,结合我省实际,今年5月2日下发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若干意见(试行)》,为全省法院和相关联动单位统一实施信息发布和实施信用制裁提供了依据。各级法院对未结执行案件逐案分析排查,重点筛选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特别是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民生案件被执行人,优先考虑列入失信名单。从5月至9月全省先后公布三批失信被执行人,共1400名被执行人,通过新闻媒体集中发布,并挂在河南法院网、各地政府网站上,同时以公告、协助执行等形式向工商、房产等政府职能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通报,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在集中发布的基础上,不少法院在各自辖区利用广播电台、电视等媒体和网络进行信息发布,如新乡中院与新乡电视台联合创办老赖曝光节目,滚动播出失信名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下发后,我们组织全省法院认真学习,按比例又筛选出符合条件的350名被执行人,作为全省第四批失信名单。截至目前全省已有1750名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名单。

宋海萍表示,在公布失信名单的基础上,全省法院多措并举,向“老赖”打出一系列“组合拳”。对失信被执行人,不仅要列入失信名单向社会公布,而且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行监督员、群众代表和媒体记者等到现场见证执行重大典型案件,对仍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布失信名单、实施见证执行、严惩拒执犯罪三项措施有机衔接起来,形成统一有效的执行保障制度,不仅依法制裁了“赖账户”,震慑了潜在“失信者”,也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

健全相应信用激励惩戒制度

国务院新闻办11月7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张茅介绍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方面情况,并答记者问。

针对新措施里有“宽进严管”的理念,“严”字怎么体现?

张茅表示,工商部门将通过四个方面进行“严管”:一是转变监管的方式,改变过去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实施监管的方式,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息约束的手段,推进诚信体系的建设,强化信用监管,用加强信用监管的方式促进市场的诚信经营,这是一个基础。如果没有社会信用体系,仅靠政府、工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巡查、抽查,实际上作用还达不到严管的目的。

二是夯实监管的基础,扩大信息公示的范围,构建统一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不仅是企业和政府共享、政府部门之间共享,而且是社会各方面能够方便、及时、全面地了解市场主体登记和信用信息,为监管奠定坚实的基础。也就是说,企业和企业之间的交易,个人和企业之间,都可以通过查询信息系统来了解这个企业的信用状况。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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