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让3万“老赖”上“黑名单”,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需要(4)

【案例】让3万“老赖”上“黑名单”,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之需要(4)

笔者认为,既然“信用惩罚”有效,我们就应该不断地去完善它,除了扩大战果,建立和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共享及信用惩戒机制,利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完善行政管理职能,充分发挥由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和法院依职权纳入两种模式并行。

还应该建立长效机制,采取部门协作,避免出现因为人情因素、地方保护因素,案外因素导致相关被执行人应当纳入而未予纳入,或出现消极执行、选择性执法,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信用惩戒”并非万能,但从“全国31259例失信被执行人,只有1045名被执行人,配合执行法院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来看,完全靠“老赖”们自觉不可能,因此,为了确保《规定》顺利实施,笔者认为,“信用惩罚”还需法院加大执行力度来辅佐,不能有了“信用惩罚”就万事大吉了,就枪刀入库,马放南山。只有如此,“老赖”们才能乖乖就范,才能净化社会风气,才能扬正气,树新风,才能让诚信走天下。有道是,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法不安。

【启示与思考】

坐着飞机、住着豪华酒店,就是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老赖们,10月24日起,都将被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据悉,首批“入库”的有3万余名失信被执行人。

从古至今,就有“欠钱还钱,天经地义”的古训。但是,由于市场经济的日益繁荣,经济往来更加平凡和活跃。因此,在人与人之间,在企业与企业之间,在单位与单位之间,在不同地域之间,就会因为相互间的经济往来产生经济纠纷。要说,这也是很正常的事。如果双方不能达成清偿债务的共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法院判决后,被告应忠实履行法院判决。然而,有些商人和企业法人代表却公然抗法不尊,严重破坏了社会的诚实守信原则,并侵害了他人和企业与单位的经济利益。为此人们将欠钱不还得不到的行为称之为“赖账”和“老赖”。由于“老赖”的日益增多,严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和经济秩序,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团结。

将“老赖”列入全国“黑名单”最主要的目的是利用社会力量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人民法院还将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让3万“老赖”上“黑名单”,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需要;让“老赖”上“黑名单”绝不能成为权宜之计,而应当成为长期的依法惩戒措施。

欢迎继续关注经典案例。

(转载请注明来源:宣讲家网站71.cn,违者必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