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经济升级的理论内涵与政策取向(5)

论中国经济升级的理论内涵与政策取向(5)

——“简政放权”“民营新政”“城镇化”与“美丽中国”

六、“民营新政”日夜兼程,新型“城镇化”将释放“改革红利”

意义更为深远的改革升级在于“民营新政”。它不仅是“简政放权”的延伸演绎,而且是“激活市场”进一步开疆辟土的系列“锦囊”。其宗旨在于放手鼓励民营企业( 此前称“非公企业”) 进入传统上为国有企业所垄断的领域,与国企展开平等的竞争。长期以来的国企改革,无论是“转换经营机制”,还是经由资本市场实行“产权多元化”,都难以从根本上激活国有企业。“民营新政”则另辟蹊径,从外部展开竞争,用高出很多的劳动生产率对国企形成直接的挑战。民企出身贫寒,所扎根的土壤长期贫瘠,可谓“给点阳光就灿烂”。只要真能拥有平等的进入和竞争条件,民企的经济效益和“激活市场”的能力绝对不可以低估。只是在管理上如何更好地将它们纳入法治轨道,应该说存有很大的挑战。

在国家发改委鼓励民间投资的产业指导目录中,公用事业( 市政建设等) 、基础设施、社会事业( 医疗、教育服务等) 、金融服务、国防科技工业,以及垄断行业等六大领域,都已经有了明晰的准入标准和时限。此外,分行业的鼓励和扶持政策,包括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措施也都已经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也即《新36 条》) 已经颁布,42 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也已按国务院要求全部出齐。针对民营企业生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税费负担偏重等困难,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下一步重点在于消除传递信心和信任的障碍。

“民营新政”应能调整两类企业的比重并逆转“国进民退”的回潮趋势,逐步形成各占半壁江山的成熟市场的竞争格局。民企进入传统国企才能经营的领域,可以直接支配更多优质资源,而不必继续仰仗“国企发包”或“钱权交换”等间接途径。这不仅是“交易成本”的巨大节约,而且是对“腐败”的釜底抽薪。此外,民营企业家的市场意识、管理素质和创造能力的提升和累积,还将在未来培育出新一代的“市场/法治型”人力资源和企业家代表,对于“政企合作”和“法治建设”等意义深远。可喜的是,在民企发展领先的浙江的温州和台州,人们已经不难感受到( 市场型) “政企合作”的好一派新的气象!

“民营新政”在新一轮“城镇化”改革中必将激起巨大的活力。“城镇化”对一国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因为它是现代经济追加“有效需求”的新边疆。我国“城镇化”潜力巨大,城市化比率提高余地很大,城市边缘乃至各县镇村寨的土地价值也都有极大的升值空间。如果说,改革开放以来传统城市化进程中相关土地至少已经升值了30万亿元 ,那么未来新型城镇化在土地方面将至少有60 万亿的升值空间! 城镇人口和面积将会继续扩张并不断吸纳和升格农村的劳动力,在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等方面都将有巨大的投资需求。城镇化将为国民经济提供可持续的动力,不仅可成为新的经济增长极,而且是社会转型进步的时代性契机。

对于未来中国城镇化水平的初步预测表明 ,到2020 年,我国城镇化水平将达60%左右;到2030 年,将会达到66% 左右。也就是说,从现在到2030 年的20 年时间里,新增城镇人口将为3 亿左右 ,超过整个美国的人口! 当前中国经济仍然处于周期底部,投资与出口后劲不足,内需不足在短时间内又无法快速提振,消费水平已接近“临界点”,寻找新的驱动和酝酿经济上行,更新投资的去向和主体,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战略问题。新一届总理李克强同志在过去45 个月内曾6 次强调“城镇化”战略。

“城镇化”的理论挑战在于: 从逻辑顺序看,它本应是产业升级、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的派生物; 但从时间顺序看,二者则又齐头并进并相互推进,前者也可成为后者的手段。美国纽约大学经济学教授、2001 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主迈克尔·斯宾塞曾经这样解惑: 城镇化不应被视为一个独立的过程,而应把它作为支持经济结构变革的一种力量。

新一轮“城镇化”的政策挑战首先在于: 如何让“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与城镇化的进程相辅相成? 城镇化更多倚重的是地方政府和国有企业,还是转向在“新政”中逐步成长起来的( 中小微) 民营企业? 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应该走的是集约、节能、生态的新路,还是继续人为地“圈地”和“造城”? 其次,如何让其核心成为“人的城镇化”? 如何促进产业发展和城镇建设的融合,让农民工逐步融入城镇,同时又让城市白领回归自然和绿色? 如何让“准城市化” 、“农业现代化”和“农工商城乡一体化”交互推进。

不少发展中经济体都曾经历“坏的城镇化”:人们在没有就业的情况下就涌入城市,规划不善、交通拥堵、环境污染、高犯罪率、贫民窟“棚户区”等。我们当然也面临这些挑战,但应该不会落入这类“城镇化陷阱”。最终效果如何,恐怕还要取决于战略设计、主体选取、竞争激励和考核变革等多个因素。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代表已提出很多建议,配套改革涉及面很宽,包括: 深化公共服务体制改革; 深化保障房制度改革; 推动户籍制度改革; 深化土地制度的改革; 构建农民工的职业培训体系; 构建进城人口的创业扶持体系;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深化县市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区域经济发展协调机制。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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