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云腾:司法的法治使命是滋养法律(2)

胡云腾:司法的法治使命是滋养法律(2)

让司法发挥滋润法律的作用    

司法要发挥滋润法律的作用,把法律中的公平正义实践好,并且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首先要坚持公正司法。包括秉持公正司法的理念,克服司法内心任何的偏见,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平等地对待一切案件和一切当事人,秉持法不阿贵、法不阿权、法不阿富的应有品质。要遵循公正司法的程序,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自觉接受当事人对公正司法的监督,让当事人在诉讼活动的全过程中切实感受公正司法的有效运行;要把公正司法与社会公众的公平正义观念有机地结合起来,兼收并蓄地实现出来,切实尊重社会公众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创造、形成的公平规则和经验,最大限度地让公正司法以社会公众能理解易接受的方式展现出来,从而保障公正司法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社会公众的普遍认同。    

司法要发挥滋润法律的作用,让法律之水源远流长,必须坚持司法保护人民权利的宗旨。现在有人认为讲司法为民是唱高调,是意识形态。其实不然,早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有哲人提出人民的福祉是最高法律的名言,马克思在年轻时也说过法律是保护人民自由的圣经,列宁曾经提出过人民的利益是最高的法律的著名论断。有趣的是,2011年我去美国参加中美法律专家对话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肯尼迪大法官接待我时讲的第一句话,就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是坚持司法为民的,当时我还以为听错了,后来他反复强调美国司法如何保护人民的权利以后,我才明白他讲的真是这个意思。无独有偶,我们如果去台湾地区法院看一看,也会看到连台湾地区的法官同行也在说司法为民。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与台中高分院合署办公的大厦门口旁,还立有台湾前“司法院院长”翁岳生先生的亲笔题词“司法为民”。该院的法官同仁对我说,这四个大字是他们司法工作的座右铭。

尽管美国法官及我国台湾法官所讲的司法为民与我们所讲的司法为民在价值蕴含上根本不同,但是,在司法要通过为老百姓服务来争取民心这个问题上,他们的头脑是很清醒的。由此可见,我们的人民司法,如果不去讲司法为民,不仅人民群众不会同意、不会满意,美国或者台湾地区的同行也会感到困惑。值得关注的是,最高法院前天发布的《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旗帜鲜明地将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作为今后人民法院工作的主线,这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化对司法为民的认识,是很有帮助的。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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