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本引“活水” 国企改革升级3.0(3)

国有资本引“活水” 国企改革升级3.0(3)

专家认为,此次《决定》提出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是一大亮点,是实现政企分开的重要途径。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由管企业变成管资产,这是重要转变。“《决定》提出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是对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切开的关键一刀,下一步应当由资产运营公司分行业监管。”

方案提出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2020年提到30%。经济安全问题专家江涌表示,这一做法使国资可以用于充实财政,真正使国企归属国家、全民所有,应当提倡。

值得注意的是,在国企改革部分的第一条就提出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李锦认为,把完善产权制度放在混合所有制的前面进行表述,是在防范三种可能出现的风险:民营资本的产权得不到保护;对国企的地位持肯定态度,使国企在牵涉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领域具有控制力,避免产权不明晰对公有制经济的控制力形成挑战;防范改制过程中国资掌权人化公为私、滋生腐败。

民资迎来黄金发展期

《决定》明确提出,要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

专家表示,混合所有制经济将成为民资参与国企改革的重要方式。李锦表示,下一步将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这标志着民营企业将更多参与国企甚至央企运营,进行资本的重新组合,民营经济和国有经济的融合速度将加快。预计《决定》的安排对民营经济有明显利好,未来十年将是民营经济的黄金发展时期。

李锦指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意味着股权多元化,这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民资是巨大的存量资本,股权多元化可以吸引民资支持国企的发展壮大。此外,《决定》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也将有助于激发企业活力。

国资委研究人员对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决定》中提到的允许非公有经济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这样的融合在现实中已经存在,只是在央企集团公司层面还比较少见。此次《决定》明确允许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多种所有制经济融合发展是一大进步。

《决定》还明确规定,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张春晓表示,此次改革给民资的平台更加宽广。对于能够市场化的环节,只要民营资本具有进入的条件,都可以参与国企的改革、国有经济的发展。(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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