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党章中专门增设了“党的监察委员会”一章,对中央和省监察委员会产生的方式、职责权限范围以及工作运行机制都作了详细的规定。
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工作重点主要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成立中央监察委员会,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探索。中共五大党章对中央和省监察委员会的权限作了明确规定,指出:“中央及省监察委员,得参加中央及省委员会议,但只有发言权无表决权。遇有必要时,得参加相当的党部之各种会议”。对于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监察委员会“依合法手续审查之”。
中央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工作重点主要是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其中包括对未能执行党的决议,或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的党员严格问责,并按照党纪严肃处理。
五大闭幕后不久,革命形势进一步恶化,大部分中央监察委员相继离开武汉,奔赴全国各地,投入了新的战斗。
监察委员会的委员参加了八七会议,八七会议通过了《党的组织问题议决案》。这个决议案对于党的纪检监察工作作出了规定。八七会议提出及重申的党纪规定和要求,在随后的土地革命战争和白区地下工作中,对于巩固党的组织,维护党的统一,保证党的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根据五大之后新修订的党章,1927年下半年,湖北、四川、东北等地也相继成立了省监察委员会。它们分别在各省地方党组织中开始履行职责。
中国共产党在大革命时期和大革命失败后严重的白色恐怖环境中,对加强自身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进行了初步的、卓有成效的探索。中央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无疑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为加强党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在党的建设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第一届中央监察委员会的10位成员,先后有8人英勇牺牲,1人失踪,只有1人见证了新中国的成立和发展
萧石月,在当选中央监委候补委员后,任职仅19天,就牺牲在战场上。时年27岁。
张佐臣、杨培森,1927年6月29日在上海总工会开会,由于叛徒告密,同时被捕。两天后,从容走上刑场。张佐臣年仅21岁,是当时最年轻的中央监察委员会成员;杨培森44岁,正值壮年。
王荷波,1927年10月18日被捕,英勇就义。
许白昊,1928年2月16日在上海酱园弄开会时,因叛徒告密被捕,就义于上海龙华监狱,时年39岁。
蔡以忱,1928年7月中旬,在湖南澧县组织当地武装准备举行暴动的时候,被国民党逮捕,不久在澧县就义,时年31岁。
杨匏安,1931年在上海工作时被叛徒无耻地出卖了,英勇就义。
阮啸仙,长征开始后,任赣南省委书记兼军区政治委员。1935年3月,指挥红军游击队与敌人进行战斗,不料遭到一颗流弹袭击,壮烈牺牲。
周振声,1928年2月去开封从事革命活动,因党组织遭到破坏,与党组织失去联系,此后一直下落不明。
刘峻山,是五大上选出的10位中央监察委员会成员中,唯一一位目睹了新中国的成立的人。1985年,刘峻山在南昌去世,享年8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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