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歌不悲:王安石变法新意

悲歌不悲:王安石变法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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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变法家的梁启超曾作《王安石传》,称道“其学术集九流之粹,其文章起八代之衰”,可谓惺惺相惜。梁氏之考证与评定一改宋以来道学家主流对王安石的负面评价,还这位中国十一世纪的伟大改革家以迟来的历史公道。

王安石变法之初,英国正经历诺曼人征服后的阵痛,欧洲大陆则陷入中世纪的二元主权纷争,而北宋王朝也正面临着严重的内忧外患,面临着国家治理上的决断。当此时,东西方均在厚实的古典资源与现实混沌之中殚精竭虑,思索伟大的古今之变。如果说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在于结束战国割据并奠定古典中国政治框架的话,王安石变法则具有一定的面向现代世界的意义,尤其是《青苗法》、《市易法》等已先开国家干预经济之制度端倪。

北航法学院的赵明教授秉承梁氏之历史关怀,在课堂讲演和百家讲坛以《宋史·王安石传》为主要文本,以通俗晓畅而义理分明的“准传记”形式推出了当代版的王安石传,此即《文人政治的一曲悲歌——王安石变法启示录》。该书以王安石变法为轴心,从北宋灭国的历史责任切入,起点为北宋立国,终点为靖康之耻,相当于北宋史的一次重述。这一重述显然带有当代法学家强烈的问题意识与学术关怀,因而行文间时时流露出古今对照的意象,给读者留下丰富的联想与反思余地。该书对于思考变法与改革事务的当代人而言具有很强的历史分析与思想启蒙意义。

变法的“三不”原则

王安石最为人称道者即为变法的“三不”原则,即“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尽管这三个原则可能主要来自于反变法派的刻意概括,抽离了王安石具体论述和政策的针对性,然而就其精神实质而言,恰又显得十分精到。初看以为这是何种人?无法无天之人。

为了更加准确地理解此类原则,我们需要注意其具体的针对性,该书若干章节对此作了展示。首先是“天变”,反变法派常常利用灾异事件攻击新法,王安石针对此种“天人感应”传统下的儒家解释框架,提出了“不足畏”的针对性解释。其次是“祖宗”,针对赵匡胤定下的祖宗之法,反变法派言之凿凿,道貌岸然,神宗之后的大宋宗室与大臣也常常以变乱“祖宗之法”加罪之,王安石针对性地提出了“法其意”的主张,在逻辑上表明了祖宗之法具体规则的“不足法”。再次是“人言”,这里涉及新法触动的几乎所有社会阶层的反弹,其最烈者为保守派士大夫和地主工商阶层,更有作为反对派代言者的王朝谏官,王安石针对性地提出了变法需要坚定理性立场之主张,对“人言”或者置之不理,或者对持论者予以放逐,可见其“不足恤”。

从上述针对性的考察来看,“三不”原则体现了变法者的理论自信与政治勇气。然而,当反对派抽离这些具体的针对性而将王安石变法一般化为“三不”原则时,就可能导致变法正当性理据的丧失。变法毕竟不是革命,毕竟不可能与历史和传统完全隔离。这种不畏天、不畏祖、不畏人的变法可能在政治精神上流于哈耶克所谓的“致命的自负”,在实践后果上导向“奴役之路”。抽象地看,“三不”原则具有强烈的理性主义和自我中心主义倾向,在为改革提供充足精神动力的同时,却丧失了制约改革偏颇的规范性资源。偶然的天灾以及反变法派的扭曲解释固然需要反击,但“天道有常”不应质疑,而要加以正确解释和守护,否则任何凡间变法不过是政治权力与精英知识的自信妄为而已。祖宗过时的法则固然要变更,然变法需注意传统与当代的连续性,对历史与传统进行创造性解释与转化,而非遽然弃之,同时对祖宗之法的内在智慧也需更加充分地体认和发扬。虚妄人言固然不足恤,然而谏官自由不可废,民间议论不可止,对变法之议应以理服之,而非简单地以力去之。

纵观赵明教授的变法考察,王安石在变法过程中并未能够做到充分凸显“三不”原则的针对性,未能审慎剥离反变法派对天变与天道、陋法与良法、妄言与诤言的混杂使用,也未能不单纯依赖皇帝权威而是发展出更加丰厚的变法理论及变法公议制度,使得变法不仅具有改进现实的功利正当性,还具有承续天道、祖法、人论的道德正当性。由于变法的理论准备和舆论引导不足,依赖士大夫道德热情和皇帝权威仓促上马,以“三不”原则开道,终于酿成“文人政治的一曲悲歌”。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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