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特征与功能(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的特征与功能(3)

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管理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权利。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使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不断加强和落实。

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及其各自所联系的群众通过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不断得以提升和完善。

各少数民族人民通过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行使少数人民在自治地方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力地保证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各级政府和各级法院、检察院,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的同时,通过各种形式的政务公开、检务公开和人民陪审员、人民检察员等制度,有序扩大公民对政府和司法活动的参与,保证有效民主的实现。

在基层自治组织中,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村民自治、社区自治和职工代表大会等制度形式,运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项民主权利,实现了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生动实践。

近几年来,通过建立和完善丰富的民主形式,广大人民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落实,有效的民主功能充分发挥。例如,各级人大的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制度,人大对政府的监督制度,人大信访接待制度;政府的民主决策制度、听证制度;人民信访制度、社会和舆论监督制度等等不断丰富和完善。

当代中国的民主,是有效的民主,这不仅体现在政治系统的高效运作中,也体现在有效的社会动员、国家整合中。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所取得的成就,中国现代化的全面进步,就是明证。

中国民主的制度特征和功能特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建设,所依据的中国国情和实际,最为根本的有两条:一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的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民主;二是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和实现现代化是最为迫切的第一要务。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当代中国民主发展的制度特征和功能特征。

从制度特征上来看,当代中国民主的特征是共产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由中国近现代历史发展所决定,也为中国现代化现实发展所需要。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为完成这两条保证使命,中国共产党从组织上、制度上、作风上做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尤为重要,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尤为根本。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怎样实现这一本质要求,需要不断探索和发展保障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制度机制和有效形式。

依法治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关系、利益关系复杂化的必然要求,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这就要求建立依法治国的制度体制和保障机制,通过司法体制的改革和完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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