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拉锯战”拖垮对手
记者采访发现,由于知识产权恶意诉讼耗时长、成本高,日益成为跨国公司惯用的不正当竞争手段。美国跨国公司利用双方力量悬殊对比,对我国科技创新企业运用“组合拳”“连环腿”,试图用旷日持久的知识产权“拉锯战”拖垮刚起步的对手,让中国企业疲于应付、市场受阻。
2007年7月,微芯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海尔集成10余款HR6P系列微控制器(MCU)侵犯其PIC16CXXX微控制器相关的微程序、指令集和数据手册著作权。经过6年的审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于2013年4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微芯公司的诉讼请求。
但微芯公司在上海起诉的同时,向国家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海尔集成的23件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最终专利复审委作出审查决定,维持海尔集成的专利权有效。随后,微芯公司不仅针对无效审查决定提出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二审败诉后提出再审申请,还向专利复审委针对这23件专利提出第二轮无效宣告请求,在专利复审委再次做出决定维持专利权有效后,微芯公司又一次提出了行政诉讼。在一轮轮“专利无效申请-行政诉讼-再审”的车轮战中,海尔集成不堪其扰,市场拓展受阻。
上海海尔集成电路有限公司总裁张晓诗说:“尽管海尔赢得了知识产权诉讼,但我们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海尔每年用于应付诉讼的成本高达1000万元,而我们2012年利税总额才2393万元。公司为诉讼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被迫延缓了内部研发进展和市场拓展步伐。这对中国民族企业乃至我国集成电路行业都是巨大的损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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