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 (2)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重要举措 (2)

二、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的成就与面临的挑战

近年来,国家工商总局指导各地工商部门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改革登记注册方式、推进科学高效监管等方面对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行了积极尝试,积累了宝贵经验。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显著成效。在广东省部分地区开展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深圳和珠海依托特区立法权,基本对工商登记制度进行了重构。东莞和顺德通过地方政府文件规范改革,力求在国家现行法律框架下发挥最大的改革效应。各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试点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2008年以来,全国市场主体年均增长率为8.13%。深圳、珠海改革以来,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分别增长98.51%和52.61%。东莞和顺德改革以来,新设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均增长20%以上。二是提高了行政效能。按照服务型政府的要求,降低了登记门槛,理顺了证照关系,优化了审批流程,简化了登记手续。最近开始运行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也进行了改革,实行了“一表申报、一口受理”的工作机制,企业数量明显上升,与去年同期相比,注册企业数量增长了近5倍,注册时间大大缩短。三是创新了登记监管机制。各地改革传统登记方式,积极推进了注册登记的便利化,全面推行网上注册,建立电子营业执照制度,实现工商登记的电子化和网络化,提高了市场主体登记效率,降低了行政成本和社会成本。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断完善工商登记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放松对注册资本的管制,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起点,也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10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了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这是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中的一项重要举措。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要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这些举措将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顺应广大市场主体的热切期盼,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新活力。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面临的挑战。一是转变观念的问题。从政府层面来看,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并不是简单的放权,而是要把一些本应由市场、企业、行业自身进行调节和解决的事项逐步归位,让政府集中更多精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好该管的事,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从企业来看,在获得更多自主权的同时,更要加强企业自律,自觉履行出资义务,提高企业信用水平。二是提高法律保障的问题。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与法制建设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如果完全依靠现有法律不进行改革创新,就会束缚思维、束缚发展;如果脱离法治基础盲目推进改革,则有违依法行政的原则,改革最终也难以奏效。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的前置审批的项目多达200余项,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如何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改革的实践中推动法律修订,是改革的一大难题。三是提高准入效率与维护市场安全的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要求我们必须通过简政放权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市场机制的固有缺陷,要求我们必须在简政放权的同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营造良好市场发展环境。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必须在提高准入效率的同时,保护好债权人和交易相对人的利益,保护交易安全。如何把“宽进”和“严管”两个轮子都做圆了,让车顺利跑起来,需要深入研究。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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