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中国司法改革“令人鼓舞”(3)

外媒:中国司法改革“令人鼓舞”(3)

比奎林告诉CNN,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是令人鼓舞的一步,但还没达到真正改革的标准。因为他担忧,中国法院通常顺从于警察系统和检察官。人们与法院对话尚可,但通常制造刑讯逼供的,是警察。

此外,地方政府官员对法律体系的影响也由来已久,一些刑事案件在审判开始之前,结果就已“被决定”,这严重影响了民众对法律的信心。

中国政府并没忽略掉这一可能的漏洞。据《澳大利亚人报》报道,早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期间,外媒就已开始预测,中国将进行司法改革,建立一个独立而公正的司法体系,使刑事司法系统更加透明化。11月18日,三中全会公报透露,政府计划削弱地方政府对法院系统的控制。

而在此次的《意见》中,最高人民法院更是通过数条更细节化的规定,保证了司法独立。如规定法院“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职责审判案件,不得参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不能因为舆论炒作、当事方上访和地方‘维稳’等压力,作出违反法律的裁判”。据中国国内媒体报道权威人士称,除了涉及外交、国防等特殊领域外,政法委今后将不会介入个案。

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表示,承认司法系统需要重新引入公平与平等,对中国政府来说,是相当重要的一步。

“中国的许多问题只能通过改革的方式解决。”他告诉美国《华尔街日报》:“特别要注意(文件中)司法系统应独立于地方政府的呼吁。”

    “支持改革的情绪是真诚而普遍的”

在外媒看来,中国近些年经济增长飞速,而社会主义自由市场经济意味着人们可以不再依靠政府提供的就业保障、住房、医疗保健和教育,也意味着巨大的赚钱机会。耶鲁大学法学学者艾拉·贝尔金认为,“中国正在学习来自世界各地的经验,加速其每一个领域的成长和进步”。

然而,在贝尔金看来,与经济发展相随而来的,便是公共腐败、经济犯罪、计算机犯罪、贩毒、抢劫、谋杀等新型犯罪行为,且犯罪数量直线上升。这意味着,中国的刑事司法系统面临着犯罪增加和现代化需求的双重挑战。实现公正的国际标准,从来都不是件容易的事。

事实上,自清朝末年科举时代结束,中国就一直在努力建立一个可行的法律制度。然而,在20世纪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内战、二战和破坏性的政治运动,让这一制度很少有机会能正常发展。“文化大革命”期间,几乎所有的法律制度都被破坏殆尽,没有法院,没有法官、律师,也没有法学院。

自1979年邓小平领导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法律机构才陆续重建起来,而这,几乎是一个彻底的从无到有的过程。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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