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耶鲁大学学者贝尔金指出,虽然中国目前的司法制度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但必须注意的是,这一年轻的制度仅有30多年的历史。更何况,在这段相对短暂的时期里,它已实现了数次重大改革。
如1997年,中国在修订刑事诉讼法过程中,废除了原本实行的类推适用,确立了罪刑法定的原则,同时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在当时被视为对西方无罪推定原则的“批判性接受”。而发展到今天,《意见》已明确规定“坚持疑罪从无原则”。
此外,也是在1997年,警方不再有权无限期拘禁犯罪嫌疑人和调查其真实身份了。
如今,许多中外法律专家乃至中国政府都致力于改革中国的刑事司法系统,力图使其更接近于公平的国际标准。在改革的许多领域,中国正在向世界汲取经验。
贝尔金认为,中国司法领域正在发生显著改变,预计在未来5~10年内,中国的刑事司法系统将更加合理。
更重要的是,从上至下,这个国家司法改革的意愿都异常强烈。贝尔金曾在中国采访了数百名检察官、法官、律师、学者,大家“支持改革的情绪是真诚而普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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