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全面总结提炼各地推进校长教师交流的好经验好做法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不少地方已经开展了先期探索,积累了较好的经验。根据统计,全国已有22个省(区、市)出台了关于推进教师流动的相关政策,并开展了改革试点。上海市、四川省成都市、湖北省武汉市、辽宁省大连市、河北省邯郸市、山西省晋中市、陕西省宝鸡市、浙江省嘉善县等,从省、市、县各个层面进行了探索,取得了较好成效。今年8月,浙江省出台专门政策文件,提出2014年在全省全面实施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
各地推进校长教师交流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7个方面,值得学习借鉴。一是实行定期流动。辽宁等15个省份实行了定期流动制度。对于校长流动,一般要求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任两届后必须流动。对于教师交流,一般要求在同一所学校工作6年或9年就需要轮岗到其他学校。二是普遍开展支教。各省基本都建立了支教制度。如河北省规定,城市市区每年应安排5%左右的教师下乡支教;对到该省62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支教,按照年均2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教教师生活和交通补助。三是组织对口支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地制定专门办法,鼓励和引导办学水平高的学校与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际支援关系,通过“结对子”、“手拉手”等多种形式,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四是建立教育联盟。北京市东城区、四川省成都市建立了形式多样的教育联盟,联盟内部实现人员流动,使更多薄弱学校受惠。五是探索走教制度。一些地方打破教师的学校限制,一名教师同时承担几所学校的教学任务。如湖南省农村学校音、体、美教师只聘任到乡镇,不定点到校,对村小、教学点的音、体、美教学实行走教制。六是开展送教下乡。一些省市组织城镇骨干教师利用节假日到农村培训教师或讲授公开课。如安徽省建立城镇骨干教师讲师团,定期送教下乡。七是优质资源辐射。北京市、上海市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导师团、师徒结对等形式实现优质教师资源的共享辐射。这些形式多样的交流方式,促进了优质资源共享和城乡学校共同发展,受到了欢迎。
三、牢牢抓住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关键环节
各地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虽然取得了有益经验和积极进展,但从全国面上看,工作推进还很不平衡。一些地区校长教师交流的覆盖面不够广、交流的力度不够大、激励保障措施不够完善,个别地区的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甚至流于形式,没有取得实效。为从国家层面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教育部正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若干意见》及配套工作措施,并广泛征求了校长、教师、教育行政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国家将从5个方面的关键环节入手进行顶层制度设计,努力修建一条推进校长教师流动的“生态路”。
一是加大推进校长教师交流的力度。明确加快推进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责任人,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是扩大校长教师交流的范围。根据各地实践经验,明确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工作或任教达到规定年限的校长或教师,原则上均应交流。重点推进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之间的校长教师交流。着重推进骨干教师和优秀管理干部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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