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雍君:财税改革锁定预算制度改革 可圈可点之处最多(2)

王雍君:财税改革锁定预算制度改革 可圈可点之处最多(2)

记 者:您曾提到新一轮财税改革的第二大亮点,在于强调了财政维度的国家治理框架中“猫角”的作用,并确立了大致的实现路径,“猫角”这一比喻我们该如何理解?在《决定》涉及的财税体制改革的内容中,您认为哪个亮点最值得点评?

王雍君:从每个特定层级政府的角度看,财政管理可以看作猫与老鼠的游戏—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每级都有数目庞大的支出部门(预算单位)。庞大的公共开支正是通过它们被开支出去。角色、动机和信息三个要素,将核心部门与支出部门区别开来。作为花钱者,扩大预算份额是所有支出部门最典型的行为动机,而且拥有监管部门不具备的信息优势—包括究竟需要花多少钱、实际花了多少钱、花在何处等等。信息不对称使其很容易掩饰或过滤所有对其不利的信息,包括该花的不花、不该花的胡花。在现行制度架构下,三只主要的“猫角”分别是人大、审计和央行国库。作为看护纳税人钱包的主角,监管部门本应在财政资源博弈中居于主导地位,但历史形成的弱势猫角、强势鼠角的现实,意味着要想保障前者履行好神圣使命,仍需克服严重的制度性障碍、特别是预算制度的严重缺陷;也需要持续和系统的能力建设。《决定》开具了一些很好的药方,包括“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和建立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

第三大亮点:将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改革,作为改革政府间财政体制的突破口。《决定》显然没有采纳关于“财权与权事相匹配”的流行说法,而是采纳了“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表述,不乏新意。支出责任清晰划分的重要性勿容置疑,《决定》主要是确认业已形成广泛共识的成分,“微调”色彩较多。相比之下,对转移支付改革的论述不仅占据最大篇幅,而且锁定的两项重点改革—压专款、扩一般以及补偿增支政策—给人以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强烈冲击。

与其他财税改革板块相比,《决定》论述预算制度改革的可圈可点之处最多,主要有四: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值得特别关注的两大支点分别是:取消挂钩和中期滚动预算—国际上一般称为中期支出框架(MTEF)。两相比较,取消挂钩意义更加非凡。

其他亮点包括明确地将政府财务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和“完善(财税)立法”纳入议程。每一个板块都对塑造前述三组财政关系起着独特的支撑作用。政府财务管理制度涵盖政府会计、财务报告、审计、国库现金管理、政府资产与负债管理。《决定》提及了其中的权责发生制(会计)、政府资产负债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审计制度,也提及了政府债务管理与风险预警机制,但均点到为止;唯独未提及国库现金管理,可谓美中不足。备受关注的《预算法》修订亦未提及。在预算制度板块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亦属一笔带过,亮点无多。至于绩效管理制度关注以低成本、高效率和竞争的方式向公众交付令其满意的服务。《决定》在此亦有精辟论述,包括“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税制改革在清单中份量很重,覆盖稳定税负、资源税、个人税、消费税、增值税、环境税、房地产税和税收优惠。“看点”虽多,但多属微调和对共识的确认,宜归入亮点者大致有三: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以及“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在此仅作如下解读:在可预见的未来,唯有大范围的零售环节消费税,才有望成为唯一合适的地方主体税种;但亦有限制:纵观各国,两大间接税—增值税和零售销售税—并行的体制十分罕见,且似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之理念相悖。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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