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虎城: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4)

高虎城: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4)

扩大内陆沿边开放,完善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协同推进东中西部对外开放,逐步形成分工协作、互动发展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决定》指出:“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机遇,推动内陆贸易、投资、技术创新协调发展”;“加快沿边开放步伐,允许沿边重点口岸、边境城市、经济合作区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特殊方式和政策”。这为深化内陆、沿边开放明确了政策着力点。东部地区要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率先实现转型升级,打造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提升服务业国际化水平。内陆地区要依托本地优势,提高吸纳国际、国内产业转移的能力,加快发展特色外向型产业。沿边地区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边疆稳定、民族团结、周边和谐的需要,合理布局基础设施项目。着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促进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和民心相通,以点带面、从线到片,形成向东向西全面开放的国际经济合作带。

放宽投资准入,提高利用外资综合效益。利用外资要与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国内市场竞争相结合,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充分发挥利用外资的技术溢出和综合带动效应。《决定》指出:“统一内外资法律法规,保持外资政策稳定、透明、可预期。”这是我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举措。按照《决定》要求,以建设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契机,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模式,加快外资管理模式创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建立利用外资科学评价体系,引导利用外资从注重规模向提高质量与综合效益转变。借鉴主要经济体的成功经验,健全国家经济安全保障机制。

加快走出去步伐,增强全球价值链整合与国际化经营能力。《决定》指出:“扩大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确立企业及个人对外投资主体地位。”这将进一步壮大我国走出去的微观主体,释放对外投资合作潜力。积极、有序、安全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引导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到海外整合和延伸产业链,提高我国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要素资源的能力,推进从吸收外资大国转变为资本输出大国。加强规划引导,支持各种所有制企业按照国际通行规则开展国际化经营,吸纳先进生产要素,建立海外营销网络,培育国际知名品牌。完善走出去服务支持体系,强化海外资产和人员安全保障。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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