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国家一要勤,二要俭,不要懒,不要豪华(3)

毛泽东:国家一要勤,二要俭,不要懒,不要豪华(3)

反腐 

保证党的思想和组织的纯洁性

《廉政周刊》:我们看到,毛泽东对党的作风和干部贪腐问题始终保持着高度的警觉,并对此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斗争。在防止腐败问题上,毛泽东是如何探索和实践的? 

胡承槐:毛泽东历来重视整风、教育、批评与自我批评等方法防止腐败。他认为,教育和批评在工作中就像“扫房子”和“洗脸”一样,“房子是应该经常打扫的,不打扫就会积满了灰尘;脸是应该经常洗的,不洗也就会灰尘满面。我们同志的思想,我们党的工作,也会沾染灰尘的,也应该打扫和洗涤。对于我们,经常地检讨工作,在检讨中推广民主作风,不惧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风运动之所以发生了很大的效力,就是因为我们在这个运动中展开了正确的而不是歪曲的、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洗脸”和“扫房子”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形象说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长期以来,我们党始终倡导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极大地提高了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赵颖:毛泽东特别重视思想教育。为了使人们树立应有的廉洁意识,延安时期就开展了整党整风运动,保证党的思想和组织的纯洁性,保证了边区政治的清明廉洁,使边区民主空气浓厚,人民革命和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建国不久,就果断开展了大规模的全党全军整风运动、整党运动,在全国范围开展“三反”运动(即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以及禁烟禁毒和取缔卖淫、赌博等全国性的群众运动,新中国的政治面貌和社会风气焕然一新。 

刘勇:加强纪律惩防腐败,是毛泽东廉政思想的重要部分。早在1932年,他就苏维埃共和国的问题指出:“贪污腐化的分子,各级政府一经查出,必须给以严厉的纪律上的制裁,谁要隐瞒、庇护和放松对这种分子的检查与揭发,谁也要同样受到革命的斥责。”新中国成立以后,毛泽东着力探索通过完善制度法规来预防和惩治腐败。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作出了防止资产阶级腐蚀和反对突出个人的六条规定。此后,防腐败的规章不断出台,机构建设也大力推进,1949年11月出台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和《关于党内处分与行政处分的关系问题给华东局组织部的指示》;1952年4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为惩处贪污分子提供了法律依据;1954年9月21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监察部,1955年3月21日至31日,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选举产生了中央监察委员会。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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