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中国农村和农民的复兴梦(2)

城乡一体化:中国农村和农民的复兴梦(2)

新中国前30年为工业化做出重大贡献的农村和农民

新中国成立后,面对西方封锁威胁的紧张国际形势,中国共产党为了迅速改变中国贫穷落后面貌,加快工业化的步伐,在人均收入极低、资本积累不得不主要依靠农业的情况下,对农村的生产关系、生产力以及社会关系和治理结构都进行了急剧的变革。从土地改革到农业合作化,再到人民公社,中国农民从来没有被这么高度地组织起来。这么短的时间,将5亿个体农民如此高度地组织起来,在世界上都是空前绝后的!

新中国前30年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这样做,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1)将农民组织起来,可以充分运用中国农村丰富的人力资源来替代资本的不足,加快农业发展。(2)可以有效实施高积累政策,以保证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实现,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就是最好说明。(3)可以避免在经济和社会急剧变动中的贫富分化和社会不稳定,同时减轻城市人口和就业压力,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就是最好说明。上述三个目标在前30年部分实现了,例如:利用有限的耕地资源基本解决了庞大人口的吃饭问题;在人均收入极低的水平上实现了高积累,建立起相对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兴修了大量农田和水利基础设施;基本保证了社会的稳定,不仅缓解了城市就业压力,甚至必要时可以吸纳城市“过剩劳动力”(知识青年)。

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对突破“贫困陷阱”发挥了关键作用。“一五”期间的年均积累率由旧中国的几乎为零和负数提高到24.2%,保障了“一五”计划的顺利完成,为建立独立工业体系奠定了基础。但是其产生的弊病也非常明显。一是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不能与发展极端不平衡的产业结构和落后的生产力水平相适应,农业还是“靠天吃饭”。二是计划经济由于没有社会化的生产为基础,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经济运行几乎不可能事先计划好和及时调整计划,正如当时所说的“一年计划,计划一年”,即使这样,仍然与实际有较大的距离。三是这种“政社合一”的体制和高积累政策,抑制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自主性,集体经济的效率因监督管理成本过高和“搭便车”盛行而低下。从1956年开始,从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到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就开始探索适应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和经济体制,并提出了许多好的思想和办法,例如1956年的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和浙江永嘉的农业生产责任制。但是,由于毛泽东忽视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生产力水平,将单一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的不适应看作是阶级斗争,看成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从而使探索偏离了正确方向,直至运用阶级斗争手段,并发展为“文化大革命”。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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