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三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创新举措。特别是,全会提出扩大内陆开放,并明确了重点任务、基本路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开放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把握更加准确。作为内陆直辖市,重庆是怎么认识内陆开放的,又采取了哪些措施?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重庆市政府市长黄奇帆同志。
记者:您曾是浦东开放的参与者、见证人。从最开放的沿海到不太开放的内陆,您是怎么认识对外开放的?
黄奇帆:刚开放那会儿,沿海和内陆的经济水平差不多。但是现在,沿海11省市却拥有了全国87%的进出口、83%的实际利用外资、78%的对外投资。为什么会“一江春水向东流”,“孔雀东南飞”?很多人都误认为,开放就是由地理区位决定的,内陆注定不如沿海开放,内陆只能跟着沿海梯度开放。这是过度强调先天条件,忽略了后天努力,或者说是用静止的眼光在看变化。古今中外,大通道的兴废都在不停地改变着区位大格局。当今时代,随着航空、铁路、公路、油气管道等设施的完善和运输技术的进步,内陆的区位条件早已不再停留在传统概念上,而且就面向亚欧大陆的开放而言,内陆还有“近水楼台”的优势,西部才是真正的开放前沿。另外,从世界范围看,欧洲、北美的内陆也很开放,发展水平一点儿也不比沿海差。
其实,开放本质上是一个市场经济命题。它的内涵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参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两种资源”,推动本国或本地生产发展、贸易扩大、人民生活改善。这既需要“硬件”设施互联互通,也需要“软件”的制度安排来协调国家之间千差万别的文化、规则、法制。从这个意义上讲,开放既受不断变化的区位条件的影响,更受制度安排和基础设施的影响。
一方面,制度安排是决定开放的关键因素。从经济学逻辑看,之所以沿海处于开放的前沿,是因为沿海的体制机制搞得活,深度参与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有效配置了“两种资源”;从国际经验看,德国地处欧洲大陆,但开放水平远甚于西班牙、葡萄牙等沿海国家,并且其内陆的柏林、法兰克福、慕尼黑等都是著名的国际经济、金融或科教中心。另一方面,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是支撑开放的重要基础。区位条件是相对的、变化的。在大航海时代前,由于没有航海通道,沿海也不意味着拥有开放的区位优势。相反,历史上中原大地人便其行、货畅其流、客商云集,开放程度比沿海高得多。当代,在航空、铁路技术快速发展的催生下,陆地和空中交通越来越便捷,国际大通道迅速改变了内陆的区位条件。
因此,只要体制机制搞得活,与国际互联互通的各种基础设施完善,内陆完全可以与沿海同步、同等开放。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扩大内陆沿边开放。作为《决定》起草组成员,您对此是怎么理解的?
黄奇帆:的确,这次全会《决定》对内陆沿边开放着墨很多。反映出我们党经过30多年对外开放的实践,对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化了,把握这种规律性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
目前,内陆和沿海发展水平差距仍然很大,开放的确还存在不协调、不均衡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全会《决定》对内陆沿边开放作出了顶层设计和系统安排。我梳理下来,觉得可以用“五个大”来概括。一是打通“大通道”。《决定》提出了“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发展多式联运,形成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对外经济走廊”,“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二是实施“大通关”。《决定》提到,改革“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管理体制”,“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三是构筑“大平台”。《决定》提出了“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在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若干自由贸易园(港)区”。四是培育开放的产业“大集群”。《决定》提出了“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机遇,推动内陆贸易、投资、技术创新协调发展”,“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形成有利于推动内陆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五是营造投资便利化的“大环境”。《决定》提出了“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对服务业、制造业多个领域向外资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扩大开放。
这“五个大”,既是对过去内陆“摸着石头过河”搞开放的经验总结,也是对未来内陆开放作出的顶层设计和系统安排。我们要按照全会指明的路径,努力把内陆从开放的末端变身为开放的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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