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贪官忏悔录带来的警示

【案例】贪官忏悔录带来的警示

【反腐倡廉案例】

【事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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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忏悔录盘点 表功忆苦加感恩

媒体盘点去年部分受审贪官“最后陈述”及悔过书,内容各异多为求轻判;专家称对定罪量刑影响有限

1月7日,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涉嫌受贿案再次在北京市二中院接受审理。4个月前,他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声泪俱下:“上小学的学习用具和作业本,都要靠我捡破烂卖钱获得”。

记者梳理2013年部分因贪腐受审官员的法庭“最后陈述”及悔过书书发现,几乎每名贪官都会对自己的人生和罪行做出总结,有些还会事先列好提纲,还有人会递交几页亲笔书写的悔过书。

“虽然最后陈述形式和内容各异,但核心内容大多是请求轻判”,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玲认为,大多数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如果认罪,最后陈述阶段往往都会表达悔过之意,并恳请法庭酌情从轻处罚。

刘玲表示,受审官员借“最后陈述”表达对案件的看法和自己的态度,但对审理后的定罪量刑,实质性影响很有限。

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副院长、教授王四新说,从落马官员的“忏悔”中,更要看到的是反思和警醒。“面对诱惑,官员们一定要坚守住底线,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能有侥幸的心理”。

声泪俱下型

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

(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未上诉)

2013年6月9日,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检方宣读起诉书后,刘志军当庭表示全部认可指控。法庭为刘志军摆好了椅子、垫子,但刘志军提出因身体原因,要站着受审。在最后陈述阶段,刘志军拿出事先写好的几页纸开始忏悔,直至念到声泪俱下。

【悔不当初】 “作为一个农民的孩子,本应该为中国铁道、为中国梦做更多的贡献,但是因为放松了自己的学习,放松了思想上的警惕,走到了这条道路。”

【不忘感恩】 “感谢党这么多年的栽培,感谢办案系统的教育,自己犯了这样的错,感觉对不起国家和家人。”

落马官员受审所作的最后陈述,可以对其他还未犯罪的官员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对已经犯罪还未被发现的官员也起到警告的作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樊崇义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杨雪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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