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就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河南数千官员上交的7200万,说得客气一点是“礼金”,说得不客气就是“行贿金”,官员将收来的“礼金”上交了,行贿的人和受贿的人都相安无事了,这是不是对犯罪行为的宽容?
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总书记的这番话,表达了我们党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决心。
的确,反腐败就是要“零容忍”。当前,无论是法律层面,还是实际操作层面,对行贿罪者的惩戒都失之于宽。2013年2月,最高检公布实施《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只要被法院判决行贿罪成立,这个污点通常会在10年的查询期限内影响其信用。遗憾的是,去年1-10月,最高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受理的查询对象共198人,只有1人有行贿行为记录,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1人有行贿行为,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看似矛盾的结论,反映出对行贿罪认识上的现实分歧。俗话说:棒不打送礼的。事实上,法律对行贿者网开一面,显然不利于预防和惩治腐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对行贿者和受贿者都实施惩戒,直至绳之以法,不搞下不为例,无疑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
官员上缴七千万礼金为何难赢掌声
在举国上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大背景下,河南省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7000余万元,本是一条正面新闻,说明中央禁令已经发挥了一定的威慑作用。但是,网友们对这条正面新闻并不买账。这显然不是纪检部门与上交礼金的领导干部愿意看到的。但是,换个角度看,网友的质疑也不无道理。想想也是,一个数千万人口的大省,那么多公务人员才有数千名领导上交7000多万元礼金,不如一个贪官的犯罪所得,或许只具有象征意义,并没有触及到礼金问题的根本。
不仅河南官员主动上缴礼金被质疑,像昆明各级官员主动上缴礼金逾114万元、新疆阿勒泰廉政账户收到上缴款近百万元、广东国企领导上缴红包151万元等事件,都曾引起了争议,作秀说、冰山一角说、拿大钱缴小钱说等评价意见层出不穷。
领导干部主动上交礼金的积极意义无疑不能否认,但是网友的质疑也非空穴来风。从近来媒体曝光的一些领导干部的贪污、受贿案来看,一人涉案金额动辄百万、千万甚至上亿元的案件并不在少数。这样看来,公众产生这样的质疑并不难理解。透过公众对领导干部上交礼金的不信任态度,也可以看出当前廉政建设与公众预期还有较大距离,反腐任务还十分艰巨。
我们应该看到,在上交礼金的领导干部中,或许有人收受礼金数额远远超出了上交款项。除了主动上交者外,我们也不能排除心存侥幸,没有上交或者没有全额上交礼金的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到底收了多少礼金,根本是一笔糊涂账。尽管中央三令五申,最近新华社仍有消息说,有的领导干部子女依然收受万元红包,对“实权领导还要意思一下”。笔者当然期待,有关部门对那些顶风收受礼金的干部一查到底,净化官场环境,消除公众怀疑空间。
但是,透过礼金问题,我们更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那就是,为何那么多人顶风向官员送礼金,领导干部为何敢收礼金?从理论上讲,在法治不断健全、中央不断出台禁令的当下,领导干部权力寻租的空间也越来越小。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体制转型、物欲横流的时代,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依然很大,由于相关权力监督与问责机制没有同步跟进,因领导决策失误、徇私枉法、中饱私囊、吃拿卡要,导致国家、人民利益受损,国有资产流失的教训并不少见。
更为重要的是,有关方面要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框架内,完善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财产公示制度,亮出领导干部的真实家底。对于瞒报家产者启动问责与司法程序,把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从内部监督向外部监督推进。这样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官场礼金痼疾,逐步消除公众对领导干部贪腐行为的怀疑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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