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央到地方:“生态红线”的落地难题

从中央到地方:“生态红线”的落地难题

最高领导重视,业界期待,多部门各管一摊,地方政府在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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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王山山 | 北京报道

1月9日,2014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会上强调,要进一步明确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推进生态保护红线(下称“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当晚,湖南省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刘帅发了条微博:“属于省级的益阳南洞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因管理体制不顺,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特别是大面积种植芦苇和杨树,过度捕捞渔业资源和盗猎鸟类等,一直饱受争议。现要抓住国家设立生态红线制度的机遇,加快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各项工作,借机理顺管理体制,加大保护力度,形成保护共识,争取更多支持。”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被写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后,很多人对这条“线”充满期待。

最高领导层在生态问题上

“最强有力的陈述”

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生态中心副主任邹长新,2012年就已加入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他告诉《中国经济周刊》,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里就明确提出,要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这也是来自国家层面最早的正式提法。

2013年5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第六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表示,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要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并牢固树立生态红线的观念。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那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必须追究其责任,而且应该终身追究。

有专家称,这是至今最高领导层在生态问题上“最强有力的陈述”。

周生贤在2014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表示,目前的基本思路是生态红线由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构成。

据邹长新介绍,红线一般是指一个不可逾越的界限,生态红线也就是严格的生态保护之意。在国际上没有这一提法,但是划定“生态保护区域”的做法都是相似的。目前国际上生态保护区域占国土面积的平均比例是5%~10%。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各级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14.61%,重要生态功能区占国土面积的24.7%,重点生态功能区占国土面积的40%……不同的规划之间会有交叉,但不管怎么算,我国的生态保护区域面积都不小。

邹长新表示,尽管我国各类保护区域都划得比较大,但实际上没能实现应有的保护,更没有形成一个确保国家生态安全的格局,生态退化形势仍在加剧。根据环保部发布的《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国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94.91万平方千米;部分河口海水富营养化严重,大型底栖生物密度偏低,浮游植物丰度偏高……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生态红线应该有“纠正”功能,对已经破坏的红线内区域,要让它退出,对没破坏的地方,就是警戒线:“原来很多人认为,我这里没有污染,有环境容量,可以大干快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即使有环境容量,也有一个科学利用、利用限度的问题,不能随便破坏良好的环境,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所谓红线,基本是底线。要死守,不能再退,退了生态功能会弱化甚至消失。”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总工程师任景明举例说,“如果一条河上游的水没有了,下游的人群就无法居住,工厂等经济体也会随着消失。虽然现在有很多工程手段可以调水,但是既劳民伤财,又违背客观规律,后果不会太好。”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李天翼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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