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水共治”的现实路径
“五水共治”,要治污先行;“五水共治”,也要齐抓共治。“五水共治”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用系统的思维和方法才能落实。为此,需要找准切实有效的治理路径。
抓蓝图建设,统筹“五水共治”规划。“五水共治”需要回答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哪里可以做、哪里不可以做等一系列问题。因此,需要明确水生态建设规划、水环境治理规划、水资源配置规划、洪涝防治规划等,以及与此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等。“五水共治”规划既要注意自身的相对独立性和整体性,又要注意处理好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和呼应。
抓工程建设,强化“五水共治”项目。落实“五水共治”规划,需要建设一大批项目,项目建设是“五水共治”的重点内容,例如河道整治工程、污染减排工程、防洪大堤工程、城市排涝工程、饮用水引水工程、城乡节水工程等。“五水共治”工程是民心工程。做好了,得民心;做不好,失民心。因此,既要做好事先评估和论证,又要做好事中评估和论证,还要做好事后评估和论证。而且,评估和论证的主体既要有政府参与,又要有专家参与,还要有公众参与,实现政府评估、专家评估和公众评估的和谐统一。
抓技术建设,突破“五水共治”关键。“五水共治”必须符合自然发展规律、经济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合规律性是关键。技术建设需要特别重视三个方面:第一,重视“五水共治”工程技术的突破,学习都江堰技术创新的经验,强化工程技术的前沿性,使得工程项目多年不落伍。第二,重视“五水共治”监测技术的突破,水文监测、水质监测、水量检测等都要提高科学性,要重视不同监测体系的整合,重视监测信息的及时发布、传输和运用。第三,重视“五水共治”统计技术的突破,既要加强水利部门、环保部门、建设部门、经济部门等不同部门之间涉水统计的合作,又要解决部门内部涉水统计的多口径整合和权威性发布,避免多口径统计和统计数据无法对接的现象。
抓制度建设,优化“五水共治”规则。“五水共治”需要常抓不懈,持之以恒推进“五水共治”必须依靠制度。第一,加强管制性制度建设,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管理制度。要坚持以水定产原则,保障生态用水;要坚持功能导向原则,保障水体环境;要坚持安全第一原则,保障涉水安全。第二,加强经济性制度建设,让市场机制在水资源、水环境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要加快水权界定进程,实施水权交易制度;加快水污染权界定进程,实施水污染权交易制度;加快生态产权界定进程,实施水源保护补偿制度。第三,加强社会性制度建设,广泛发动用水户参与到“五水共治”工作中,既参与建设,又参与监督,实现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相互制衡。
抓组织建设,明确“五水共治”主体。“五水共治”总体上属于公共物品,因此,政府要承担引领作用。要建立领导体系,健全组织机构,明确部门职责,在可能的情况下要责任到人,例如部分地区推行的“河长制”可以推广到全省。“五水共治”要实现监管功能与建设功能的分离,因此,企业要按照规范和程序积极参与公共工程建设。而作为被服务主体的公众,一方面要承担涉水俱乐部物品的供给;另一方面可以参与涉水公共物品的生产。
抓“五水共治”抓到了点子,抓住了要害。只要常抓不懈,必然效果显著。实现“五水共治”,就能够实现人水和谐的生态文化美、永续利用的生态资源美、山清水秀的生态环境美、绿色低碳的生态产业美、节约环保的生态消费美,从而为以“美丽浙江”为目标的生态文明建设打响响亮的头炮,奠定坚实的基础。
【作者为浙江理工大学副校长、省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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