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荒唐的“父女结婚”之反思(4)

【案例】荒唐的“父女结婚”之反思(4)

【启示与思考】

为了钻政策的空子,近年来假结婚、假离婚事件层出不穷。为了利益不惜将人伦道德踩在脚下,或许本案例中“林丽”此举有无奈的成分,但生活中的无奈,人人都有,如果人人“无奈之下”就不讲人伦、不守法律,这个社会将是何种模样?

如此荒唐事件没有过多受到谴责,更多的网友和媒体反而对林丽此举给予同情,认为不合理的户籍制度酿造了父女结婚的人伦荒诞剧。这种说法也许有一定道理,但我们不能忘了更大的道理: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我们遵守着道德律令;“人穷”固然难免“志短”,但有些道德底线和伦理纲常是不能践踏的。我们不应把父女结婚的荒诞剧“美化”成对户籍制度的抗争;不应以制度缺陷,来掩盖荒诞剧背后的道德沉沦。

当然,我国在发展中出现的“城乡二元结构”和“三农问题”重大矛盾确实由来已久,在这场荒唐的“中国式假结婚”的闹剧中,城乡二元体制下的社会保障差别垢病也暴露无遗。荒唐的“父女结婚”不能“无效”而终,我们且不问民政部门有无“不作为”值得深究,但也该打量打量城乡社保的差别,该思考思考户籍篱笆的坚固,该推进推进医保的城乡一体。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

前一阵子,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是农民之幸。但是,在成都,在上海,在北京,这些超级大城市,众多流动中人口要享受平等的市民待遇,路漫漫其修远兮。

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推进社会公平的必经之途。我们期待,农村公共服务投入再足些,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再快些,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再小些,从而让基本公共服务阳光均衡照耀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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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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