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乳业已经是买方市场的时代,还频繁出现严重掺假,着实有点奇怪。说毛泽东时代的食品安全标准更高当然是不可信的,但今天的食品安全问题,也确实不能单纯说是一种市场现象。
国人食品的“前牛奶时代”
历史是现实的镜子,对现实的理解必须有历史的眼光,这里可以举一个例子: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闹得人心惶惶,尤其是国产奶粉掺入三聚氰胺的“毒奶粉”事件曾经成为舆论的热点。于是有人说这都是改革后的结果,据说市场经济使人唯利是图,毛泽东时代就没有这种问题。
毛泽东时代大概的确没有毒奶粉问题,因为那时除牧区和具有游牧传统的少数民族外,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几乎完全不消费牛奶。当时相当部分的中国人连饭都吃不饱,牛奶完全是不敢想象的奢侈品。记得我插队前家乡南宁这样一个首府城市,全城只有一间被视为高端消费场所的“奶品店”,在那里喝杯热牛奶的价格是一杯豆浆的10倍,从小直到初中毕业下乡前,我大概也就跟着父母去喝过两三回。下乡后,我们村一位当地出身、在外当大官的衣锦荣归,随行公子比家乡同龄儿童高出一截,村民纷纷传言说这孩子是“喝过牛奶”的,所以长那么高,那口气牛奶简直如仙丹一般。
当时我国基层商店是见不着乳品的,大城市商店里的速食乳品则主要是昂贵的罐头炼乳,不要说一般人,就是当时中上层国人也难问津。一种麦粉、糖和少量奶粉配制的“麦乳精”(又名乐口福)就是高级营养品,送礼、看病人能用到它,就是很大的情分了,而产量很少的纯奶粉主要用作高档食品工业的添加剂,商店里几乎看不到。那时婴儿的代乳品主要是米浆,一般育儿之家都备有磨米浆用的臼罐,市售的“代乳粉”也是米制品。
我国传统汉族农村,无论南方的水牛,还是北方的黄牛,都是役用的,乳牛、肉牛是外来的近代事物。但是在牛只归农户所有的时代,在以役用为主的前提下,农家偶尔也有享用牛肉、牛乳的机会。
惟在公社时代,不仅耕牛皆归“集体”,而且国家对“集体所有”的耕牛也控制极严,历史上出于重农抑商理由就出现过的限制宰牛令,在新中国更是空前严格。即使丧失役用价值的病、废、老牛,没有报经政府查验批准,“集体”也无权宰杀。大饥荒时期,村民饿殍盈野,而牛却瘦骨嶙峋地活下来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些不忍村民饿死、犯禁杀牛救饥的队干部还成了“私杀耕牛犯”而陷身囹圄。牛肉如此,牛奶亦然。所以公社化时代农民消费牛肉牛奶的机会实际上比传统时代还少。
可以说在改革前,除了“顶层”外,即便是中上层中国人,通常也只能从“大白兔奶糖”、“麦乳精”和一些高级奶油奶味点心中体会作为添加物的牛奶美味,而大多数底层国民,尤其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接犊的饲养员除外)根本连牛奶的气味都闻不着。
当年的“食品安全”问题
但这当然不意味着那时的“食品安全”标准高于现在。事实上,正如按今天的标准属于“无证行医”的“赤脚医生”、按今天的规定几乎近于犯罪的“马厩里给人动手术”,在当年确实挽救了许多穷人的生命一样,那时饥不择食的贫困国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靠今天所谓的“问题食品”活下来的。
改革前,我国农业尽管化肥、农药没有今天用得那么多,但那时的化肥、农药品种的“安全”性可比今天严重得多。当时用量最大的农药,还是西方早就禁用了的、可导致广谱累积性中毒的有机氯农药(六六六、滴滴涕等),所谓累积性,通俗地讲就是那东西进入生物体后只吸收不排出,无论用量多少,日积月累总会导致毒害。西方环保名著《寂静的春天》,就是讲有机氯农药的可怕。可是那时中国一般百姓的粮食几乎没有不残留这种可怕成分的,能天天吃上这样的东西而不挨饿,在那时已经是很幸福了。
我在农村时亲眼看到当时对六六六的滥用:不但用于田间,还被当地人用于熏杀马蜂(马蜂蛹和幼虫是当地美味)、用于毒鱼以取食。可悲的是,农民并非不知这样取食有害,只是饥不择食啊。那时的农民甚至有把六六六粉往自己身上抹用以杀灭虱子的。除了有机氯,当时的农业还广泛使用剧毒、高残留有机磷(1605、1059、3911等)、汞制剂(赛利撒、西力生)等。这些东西在同时期的发达国家大都是禁用的。
有趣的是,那个时代老百姓也有自己的“有害食品”说法。我插队的广西田林县山区有各种竹笋,在物质匮乏的时代,那是山民的美食,其中“八渡笋”还是著名土产。另有一种苦竹笋,鲜笋略带苦味,水漂两日除去苦味后还是好吃的,但老乡告诉我们不能吃,为什么?说是因为那东西“刮油”,人吃了会瘦!回想起来,今天有哪个企业家能开发那种具有“刮油”功效的苦笋,岂不是最时尚的减肥商机?但在那个时代油水极缺,人们普遍营养不足,长相瘦弱。而幸福的标志是“心广体胖”,富贵者的形象是“大腹便便”,乃至直接谓长胖为“发福”,胖子为“富态”,市面上肥肉比瘦肉价贵,猪板油又比肥肉更贵,养猪成功的标准是有“几指膘”。这样的背景下,今天所谓的减肥食品自然就是那时的“有害食品”了。
我们那里还有的农村种萝卜只吃叶(萝卜缨),白萝卜本身是不吃的。由于人不吃,那里的萝卜也被培养成了根小叶大的品种——也可能相反,是人们不培养大根品种而使其保持了比较原始的状态。但无论如何,当地人说白萝卜吃不得,为什么?因为“吃了饿人”。其实白萝卜有“健胃消食”功能,中药书里倒是写着的。而那个时候农民无食可消,唯恐胃健,哪里经得起这种加剧饥饿的“健胃消食”?当时人们都为填充荒腹而犯愁,1960年代初甚至清华大学都曾推出“科研成果”“双蒸饭”:把蒸好的米饭再蒸一次,使其蓬松体大好“哄肚皮”,而且还像是吃上“干饭”——那时很多人喝稀饭都喝怕了。
1970年代虽然已经不像大饥荒时代那样不择手段地“充饥”,但是当时推广的很多“成果”仍是以难吃(当时的说法叫“节约粮食”)、难消化(当时叫“顶饱”)为特点,典型的如粗粝到“喂马马都不吃”,“人吃了拉不出屎”的“杂交高粱”,当时曾以其产量高而且“既节约又顶饱”的“优点”在北方各省广泛种植。这样就无怪乎帮助消化的东西也是那时的“有害食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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