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里读懂人大制度(8)

从这里读懂人大制度(8)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是: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中国人在自己的土壤上绘制的民主政治蓝图,已经深入人心。

7位大会发言人

●曾 涛(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姚 广(七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至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周 觉(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曾建徽(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姜恩柱(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至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李肇星(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至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傅 莹(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9个专门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有9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

民族委员会

1954年9月设立

法律委员会

1983年6月设立

内务司法委员会

1988年3月设立

财政经济委员会

1983年3月设立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1983年6月设立

外事委员会

1983年6月设立

华侨委员会

1983年6月设立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

1993年3月设立

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1998年3月设立

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9位委员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先后担任委员长的有:

刘少奇、朱德、叶剑英、彭真、万里、乔石、李鹏、吴邦国、张德江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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