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5)

吉林省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5)

三、活动环节

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要求,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8个月时间,具体到每个单位集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活动中,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整改落实特别是解决突出问题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工作有效衔接、相互贯通。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1.抓好启动部署(1月至4月初)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参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机构设置方式,及时组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等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抽调得力人员,培训骨干力量,切实承担起活动的统筹谋划、组织推进和督查指导等工作职责。各级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机构应于2月15日前组建完成。

二是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在广泛听取意见、找准问题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本地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经督导组审核把关后,报上级党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州)、县(市、区)、省属高等学校、省属国有企业活动实施方案应于2月18日前,县以下基层单位应于2月底前完成方案的上报备案。

三是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按照统一部署、梯次推进、压茬进行的办法,市(州)、省属高等学校、省属国有企业一般应于2月20日前,县(市、区)和市(州)直属单位一般应于2月底前,乡镇街道、县(市、区)直属单位和其他基层单位一般应于3月底或4月初完成动员部署。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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