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通过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完善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作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立法职权的参谋助手,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立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什么是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就是要使执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执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这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从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看,一方面,党的政策和主张是立法的先导和指引,另一方面,又要通过国家法律的制定和执行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党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利益关系、推动改革发展,做到政治决策和立法决策协调同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成为社会一体遵循的法律规则,真正将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党的十五大就要求,要把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同立法结合起来,运用法律规范引导经济社会的发展。
我们党历来十分重视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在党和国家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立法工作的重心和发挥作用的方式有所不同。新中国成立伊始,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巩固新生国家政权,建立和维护新的社会秩序。改革开放进程中,立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各项改革顺利推进,为对外开放创造良好法制环境。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立法工作的核心任务是尽快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制度框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健全。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关键时期,问题复杂、矛盾突显、机遇与挑战并存,迫切需要从制度上、法律上解决改革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问题,通过立法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制度创新、引领改革发展,通过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推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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