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立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

充分发挥立法在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2)

二、为什么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必要性和紧迫性。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涵盖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任务十分艰巨,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不失时机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这需要通过立法来保障,通过立法来推动。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亟须解决。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意识不断增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我们必须直面挑战,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制度动力和法律保障。

——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各领域改革任务。当前,我国已经进入改革“深水区”,教育、医疗、住房、养老、就业、环境、资源、收入分配、城乡统筹等领域涉及的人数众多、利益复杂,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迫切需要从体制机制上寻找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方法。立法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环节,既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的重要方式,也是凝聚社会共识、分担改革风险、推动改革深化的有效途径。改革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通过立法来引领改革方向、推动改革进程、保障改革成果,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红利、法治红利。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效途径。树立法律权威,坚持有法必依,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任务和攻坚环节。忽视法律权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必将受到损害。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时期,更要强调运用立法手段,通过法定程序广泛听取意见,在充分讨论、沟通协商的基础上,以法律作为社会认同的最大公约数,使法律成为全社会一体遵行的规则。我们党越重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法律就越有权威,党的主张就越容易被社会认同。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可靠保证。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核心是形成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是实现国家和社会各项工作的法治化。当前,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立法的任务是建章立制,既为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订章程,又为依法执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立规矩。因此,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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