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国版“收入倍增计划”
作为“百姓版”的“中国梦”,也有收入增长的定量目标。中共十八大报告在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方面的重大战略部署,顺应时代潮流,突出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回应了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描绘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愿景。这个报告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方面提出的新愿景和新要求,立足于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眼于改善民生和包容性发展,体现了改革的精神,既鼓舞人心又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其中,关于经济总量和居民收入增长,以及民生改善等方面的宏伟愿景和战略部署,可以理解为包括目标、内涵和实现手段在内的具有时代特征、符合中国国情的“收入倍增计划”。
许多人会想到著名的日本“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即池田勇人内阁制定并在1961年-1970年间实施的经济发展计划。日本经济在1955年完成了战后恢复,回归到战前的正常增长速度。在这个背景下,决策者希望制定一个鼓舞人心的计划,保持恢复时期的高增长率,更快实现对欧美经济的赶超。该计划旨在通过刺激需求以拉动投资、加快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高度化,以达到加快国民收入增长、提高居民就业和收入水平的目标。在这个期间,日本经济年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计划完成之时,日本经济总量超过德国和法国,成为美国之后的第二大经济体,人均收入水平也大幅度提高。
正是因为日本经济在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时期所取得的高速增长和居民收入的改善,使得许多人对此心驰神往,希望中国实施一个类似的倍增计划,一跃而进入发达国家的行列。但是,在借鉴日本成功经验的同时,我们也要吸取其失败的教训,同时注意与中国的可比性问题。
虽然日本经济在这个时期实现了高速增长,但是,这种赶超战略也带来了通货膨胀,助长了政府过度干预的弊端以及投资过度等风险。可以说,这个计划的实施,也同时酝酿了后来的大幅度减速。此外,20世纪60年代的日本,并不能与中国目前的经济发展阶段相提并论,因而两国面临的发展制约因素也不尽相同。因此,中共十八大部署的这个中国版“收入倍增计划”,并非是对日本所实施过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模仿或复制,而是与中国所处发展阶段以及面临的制约因素和主要任务相对应的。
首先,中共十八大明确提出了经济增长的数量目标。党中央提出2010年-2020年GDP翻一番的目标,即在2010年40.15万亿元的基础上,按照不变价格2020年达到80.3万亿元。这个目标十分鼓舞人心,也是完全可以达到的,即从2011年开始GDP总量只需以略低于年平均7%的速度增长即可达到。考虑到2010年-2020年人口增长率不会超过每年0.3%,如果GDP每年增长7.2%左右的话,人均GDP也可以翻一番,即在2010年4382美元的基础上,按照可比价格,2020年人均GDP达到8764美元,也是一个可以期待的目标。
中共十八大设立的翻番目标,并不是十七大关于到2020年,在2000年基础上翻两番的简单重申,而是在过去十七大到十八大的五年人均收入已经达到更高水平基础上的更高目标。实现这个任务,意味着到2020年,中国人均GDP大幅度接近世界银行定义的高收入国家门槛的11906美元水平。这将为达到邓小平“三步走”战略的第三步目标,即21世纪中叶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
值得指出的是,十八大报告并没有着眼于增长速度本身,而是强调在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的基础上,实现翻一番的目标。确定的量化指标为今后的经济增长留出了充分的余地,以避免用传统经济发展方式推进。实际上,无论是GDP总量还是人均GDP翻番,所要求的增长速度都低于以往10年乃至30年的平均增长率。
然而,在2010年基础上到2020年GDP总量翻一番,也并不是一个唾手可得的目标。根据我们的预测,潜在增长率从“十二五”时期开始,将呈现逐年减缓的趋势,在预测的最后一年即2020年,潜在增长率将下降到5.8%。要达到翻番的目标,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获得新的增长源泉是必由之路。
有趣的是,日本制定“国民收入倍增计划”时,出发点并不必然像后来所显示的那样,是为了达到更快的经济增长速度。实际上,在当时的计划者中有一些人,本意却是根据战后恢复期高速增长完成后的新情况,制定一个更为稳定的增长计划。只是,最终拍板人倾向于推动一个更快的速度。⑥上有好者,下必甚焉,1961年-1970年期间的日本经济最终实现的高速增长,终究是祸是福,尚无定论。而中国这个GDP翻番目标,却是与“十二五”规划预期的年均7%的增长率相互呼应的。
其次,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翻一番的目标,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的期待。在GDP总量翻一番的情况下,要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翻一番的目标,就意味着对国民收入分配提出更高的要求,不仅要做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同步,而且在2020年之前的时期内,要做到居民收入增长快于经济发展速度。只有依靠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显著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结构中的比重,才能达到这个目标。
人们通常说日本是一个收入水平高度均等化的国家,其实并不完全准确。从其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开始,日本经济增长就越来越倚重大规模投资和扶持大企业,并以之作为主力军推进重化工业化。这样一种增长模式,也必然带来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结果。实际上,人们之所以得出日本收入分配比较平均的印象,是因为没有看到政府实施再分配之前的收入分配状况。事实上,1967年日本初次分配的基尼系数为0.375,经过再分配调节降低到0.328,改善了12.6%; 2008年初次分配基尼系数为0.532,再分配之后降低到0.376,改善幅度高达29.3%。⑦
中国的“收入倍增计划”也给予收入分配高度重视,强调使全体人民更充分更均等地享受经济发展的成果,不仅需要人均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还要不断改善收入分配,缩小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任务,针对在获得资源和享有机会方面的不均等、不公正、不透明——也是造成贫富差别、收入分配不公的重要原因,特别强调了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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