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式城市化与现代化道路(2)

论中国式城市化与现代化道路(2)

二、中国的城市化

中国情况相当特殊。中国是当前发展中大国中唯一没有大规模城市贫民窟的国家,且有一种说法,就是中国“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中国农村像不像非洲,留在后面再讨论,但说中国城市像欧洲,却并非完全没有道理,至少从表面看起来,中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良好,且没有发展中国家通常都有的贫民窟。中国城市化显然与一般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有很大的差异,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却恰恰是因为中国独特的制度。

(一)中国的城市化率

如何计算中国的城市化率是一个问题。若按户籍人口计算,2012年中国人口的城市化率只有35%;若按居住地来计算,中国城市化率已达52%。高达17%的城市化率差异,是因为有大约2.6亿农民工及其家属常年在外务工经商所致。中国农民进城,极少是一次性进城,而是多次在城乡之间往返,只有当他们在城市获得了稳定就业和有保障的收入,他们才真正进城安居,否则,他们就可能年轻时进城而年老返乡。更重要的是,即使目前已经进城的农民工,他们的父母甚至子女大都仍然在家务农。这样就形成了中国进城农民与农村家乡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

正是进城农民与农村家乡之间的这种联系,以及造成这种联系的中国特殊的制度安排,为中国城市化提供了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不同的路径,为中国现代化提供了与一般发展中国家不同的可能。中国特殊的制度安排是新中国的制度遗产,一是城乡二元结构,二是中国土地集体所有分户承包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中国这两个特殊制度使进城农民可以保留返回家乡的权利。就是说,当进城农民无法在城市体面安居时,可以选择返回农村家乡。农村家乡有土地,有住房,有熟人社会,有祖祖辈辈的传统,有根,因此有归属感。返回家乡,可以生活得体面而舒服,至少要远好于城市贫民窟中漂泊无根的生活。进城农民在进城若干年后发生分化,少数运气好、收入高的农民在城市安居下来,变成了体面的城市一员,运气不大好收入也不高的农民则退回村庄过不奢华却很稳定的村庄熟人社会的生活。这样一来,中国城市就看不到发展中国家通常都有的大规模贫民窟。

从这个意义上讲,虽然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52%的城市化率中有相当部分农民工只是在城市打工,还没有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但他们却并非等于是假城市人口,更不同于贫民窟人口。中国52%的城市化率与收入相对较高的发展中国家的城市化率相差不大,比印度30%多一点的城市化率要高得多,竟然没有大规模的城市贫民窟,这就形成了中国城市化中的特征,也算是一个奇迹,而这显然要感谢体制性城乡二元结构和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二)城乡二元结构

中国城市化率中52%与35%的两个数据的差异,是由于有两亿多进城农民工,虽然仍然是农村户籍,却已在城市务工经商达半年以上,以致于按居住地统计被算作了城市人口。农民工进城,但并非一次性进城,而是多次进城,不断在城乡之间往返,理性决策。当前,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几乎所有限制农民进城的制度都已取消,农民可以自由地进城了。关键是,这个制度同时也允许农民返乡,从而保护了农民返乡的权利,与此同时,限制了资本及市民下乡的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前体制性的城乡二元结构正在发生历史性的变化,即正在由过去剥削性的城乡二元结构变成保护性的城乡二元结构,变成保护进城失败农民仍然可以返回农村权利的结构。正是这种保护性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使进城失败的农民可以返回农村家乡,过上温饱有余的宁静生活。城乡二元结构给进城失败农民返乡的机会,也就防止了城市贫民窟的形成。正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使中国未形成严重的城市内二元结构。

农民可以返回农村的城乡二元结构,让进城失败农民在城市贫民窟和农村家乡之间作出选择。选择就是权利,农民可以选择返乡的权力,是他们基本的人权。

正是农民可以在进城失败后返回家乡熟人社会生产生活,城市没有形成大规模贫民窟,而使农村成为了中国现代化的稳定器与蓄水池,使中国现代化的重心稳定,城乡社会有序,使中国可以经受得住几乎任何经济、金融、社会危机的冲击。西方预测中国会崩溃,预测20多年没有预测准,这是因为他们不理解中国农村这个重心很稳,不理解中国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中国的高速现代化提供了稳定的基石。

这里应当特别注意,城乡二元结构,既是一种剥削性的结构,又是一种保护性的结构。应当坚决消除和打破剥削性的城乡二元结构,而发挥目前这一制度对农民这个中国最大弱势群体的保护作用。

(三)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特点是土地归村社集体所有,农民按户承包经营,农民有长久不变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每户农民都有无偿使用的宅基地,他们一般都在宅基地上盖有比较宽敞的用于生产和生活的住房。这样一种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让所有农民都可以通过土地获得基本生活资料,大致可以解决温饱问题。中国农民是世世代代生活在村社熟人社会中的,他们的村社生活往往是生产、生活与人情三位一体的。因为每个农户都有不可剥夺的耕地和宅基地,以及他们回到村社熟人社会的权利,进城务工经商失败的农民就可以返回农村。这正是城乡二元结构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中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还形成了十分普遍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即在农民家庭中,年轻子女外出务工,年老父母在家务农,一个农民家庭因此可以同时获得务工和务农两笔收入。务农收入可以解决农民家庭的温饱问题,务工收入可以作为现金储蓄下来。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为中国出口导向型经济提供了大量高素质的廉价劳动力,从而使中国制造具有全世界无可比拟的竞争力,使中国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工厂。从某种意义上讲,中国显然是全球化中的赢家,虽然血汗工厂只给了中国比较少的附加价值,但血汗工厂的血汗钱也是钱。关键要看如何使用这笔钱。

“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这个说法中关于农村的部分显然不符合中国实际。

中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国家。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已经出现劳动力过剩,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1990年代市场经济快速推进以来,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经商,农村劳动力减少,从而缓解了农村人多地少的状况,农民从农业中所获收入增加。村庄是农民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是熟人社会,有密集的社会关系网络,有亲朋好友,有自己的住房,有良好的空气,可以自种蔬菜,可以捞鱼摸虾,种花养草。他们的生活,温饱有余,闲暇很多。有根,有历史,有意义,有归属,有稳定的预期,有人生目标,甚至有社会竞争,可以魂归乡里。这样的农村,说像非洲,就的确是太不了解当前中国农村的情况了。何况近些年的新农村建设正在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农村不仅是有人情有根的生活场所,而且可以过有质量的生活。

(四)土地制度[1]

中国城市像欧洲,其中之一是说中国城市有良好的基础设施,这与中国的土地管理制度有关。

新中国在土地管理制度上采用了土地公有、地利共享的宪法秩序,这种秩序集中表现在《土地管理法》第43条和第47条。当代中国土地管理制度的鲜明特点是消灭了特权的土地贵族集团,没有人再可以凭借其占有的土地来剥削他人及不劳而获,成为土地食利者。中国现行的土地管理制度安排阻止了土地食利阶层的产生,中国至今未形成庞大的土地食利阶层是中国取得经济增长奇迹的关键之一。

具体地说,随着经济增长和城市扩张,越来越多的农地要成为城市建设用地。相对于农地,城市建设用地有更高的价值,这个价值来自土地非农使用所形成的增值收益。从本质上说,土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来自经济增长和城市扩张。农地非农使用的主要增值收益是以土地出让金的形式留在地方政府,成为土地财政的一部分。土地财政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正是将城郊农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以土地出让金的形式用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国才会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扩张,在人口城市化的同时,实现土地的城市化,并将土地城市化的增值收益用作基础设施建设。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又成为城市经济进一步发展和更多人口城市化的润滑剂。城市扩张带来城郊农地非农使用的增值收益,此增值收益的主要部分又被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而推动城市的进一步发展与人口增长,由此形成良性循环。在当前中国快速城市化的背景下,在人口城市化同时也是土地城市化的背景下,以城郊农地非农使用增值收益归公为核心的土地制度使中国城市化步入良性循环。这正是中国虽然是发展中国家,却可以有像欧洲一样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的关键。

一般在发展中国家,土地私人所有,城郊农地非农使用所形成的巨额土地增值收益大都被城郊特定位置土地的所有者所获取,这部分土地所有者因此变成土地食利者,独占了国家经济发展和城市扩张中附着在特定位置土地上的经济剩余。这种不劳而获的土地食利阶层的形成,挤占了发展中国家本来有限的经济发展资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难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城市发展也就难以形成良性循环。

中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当然不是要剥夺农民利益,所以,征收农民土地的同时,要给农民以补偿,使农民生活有保障。就当前中国征地情况看,在沿海地区已有土地食利者出现,在中西部地区的中小城市,征地中损失农民利益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但总体来讲,当前的中国土地制度在保护农民合理利益与保证城市建设的平衡上做得不错。

(五)小结

中国式城市化具有与一般发展中国家不同的特点,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城市基础设施良好;二是没有大规模贫民窟。这恰恰是与中国特殊的城乡二元结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及土地制度安排有关。正是这种独特的制度红利,使中国避免了一般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的缺陷。试想,如果没有城乡二元结构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农民提供在城乡之间自由往返的通道,中国城市必会形成大规模的贫民窟,在这样的贫民窟生活,不仅对农民不人道,而且一旦发生经济或金融危机,大规模的城市贫民窟必会对其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经济危机转化为社会、政治危机的可能性极大。考虑到中国缺少大规模超越性宗教的国情,城市大规模贫民窟的治理难度必然超出有宗教信仰国家的难度很多倍。

中国消灭了土地食利者阶层的土地公有、地利共享的制度安排,为城市快速发展提供了内生的资金积累机制,从而使中国城市可以有良好的基础设施。良好的基础设施不仅是城市外观形象,而且是城市生产力的一部分。正是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城市基础设施是经济增长的润滑剂。

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结构为中国出口导向型经济提供了大量高素质的廉价劳动力,从而使中国制造在全球化背景下具有强大的竞争力,中国因此成为世界工厂。正是通过世界工厂,中国可以获得虽然不多但仍然有的经济增长。“中国制造”的持续竞争力为“中国创造”提供了成长空间,从而为中国顺利走出中等收入陷阱提供了可能性。

可以这么说,城乡二元结构、农业的家庭经营、中国特色征地管理制度等,可能正是长期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秘密,同时又可能是未来中国顺利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保证。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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