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渭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原科长侯福才巨额贪腐案又一次向世人敲响了警钟:腐败的滋生从根本上看不在于权力的大小,所谓“小官小贪、大官大贪”都是对贪污的表象描述与认识。只要是贪腐行为,无论大官小官、贪多贪少性质上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对其危害性程度、量刑上具有不同的法律区别而已。笔者认为从根本上看,贪腐的滋生、成长主要是人性教育和制度建设两条根基出现了“溃疡”,只有把人性教育与制度建设两条根基培育健康、健全,互补互证,才能更好地防止腐败。
首先侯福才案是人性教育缺失、“溃疡”的结果。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有度。侯福才立志改变贫困的家庭生活无可厚非,但是他的方式方法错误、违法。滥用公权、卡拿索要、为人霸道等恶性行为一发而不可收拾。如果他迈出罪恶第一步时,能够反思一下自己曾在贫穷家庭环境中经过自我奋斗获得学业成功的历程,及时进行自我教育,继续保持艰苦朴素的传统,也许就不会伸出贪赃黑手;如果他平时多加强自我学习、自我教育,以国家公务员的职责要求自己,提高党性、人性、职业道德、日常行为等修养,也就不会产生以权谋私的念头;如果单位、组织部门能够及时有效开展各种道德、职业责任、法律知识、党纪政纪等多方面的教育学习,使之渗透到每个工作人员思想意识中,也许能够阻止他的行为。但这些都只能是如果。
人生没有“如果”只有现实,但这些“如果”足以给我们启示:要亡羊补牢、要防患未然,就要加强自律教育、他律教育,从人性根子上健全肌体。从内因与外因的辩证关系上看自律是首要的。侯福才之流如果都能够自律到位,没有心存侥幸或放纵了私欲,其危害国家、人民的罪行就不会发生;但是大多数腐败分子往往是自律不够或放纵自己,禁不住诱惑,所以仅有自律教育是不够的,需要他律教育,由集体、组织、单位、主管部门实施教育,达到警醒、警告、强化教育目的。
其次,侯福才案也是制度“溃疡”的结果。侯福才担任渭南市建设部门建管科长职位长达15年之久,直到2012年5月东窗事发后才被免去了相关职务。正是由于其久居重要岗位,权力大,又缺乏监督,滋生腐败,导致“小官大贪”。有一个七人分粥的寓言故事对我们强化制度建设有很好的启示:七人一起生活,每天只有一桶粥可吃;每人轮流分粥一天,结果每周每人只有一天能吃得饱———暴露出人性的自私;选出一个代表分粥,结果大家都巴结他———权力过分集中,缺少监督,容易产生腐败;三人参与分粥四人监督,吵来吵去粥变凉了———权力过于分散容易扯皮、影响效率;最后,还是每人轮流分粥一天,加了个规定“分粥人吃大家挑后剩下的那碗”———结果其乐融融。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制度建设要科学合理,要对人性不良的一面进行束缚、教育,权力不能过于集中、也不过散,要强化责任感、公平公正,权力要有监督。而就侯福才之同类型案件来说,一要建立定期轮岗制度,不能让一个人长期占据一位,禁止权力长期集中在一人手中;二要健全离岗到岗双重审核制度,搞好权财物公开透明交接,堵死滥用职权之路;三要明令禁止公职人员从事公开或非公开的经商行为,关死敛财之门;四要建立并加强政府与群众监督双重机制,挤掉贪腐生存空间。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必将效果显著。
其三,人性教育与制度建设要有机统一,才能从更大程度上减少腐败。腐败是世界级难题,没有一蹴而就的灵丹妙药,人性教育抓得好,当然会大大降低腐败现象,但是仍然会有人违犯人性、公德,以身试法,这就需要制度———法律制度、管理制度、职业制度、岗位制度、监督检举制度等加以约束;而制度再完善,也有疏漏,这就要求加强人性品质教育以期弥补;这样大贪小贪、“老虎”、“苍蝇”的生存空间就会大大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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