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度重视一些领导干部的道德失范问题 (2)

高度重视一些领导干部的道德失范问题 (2)

加强领导干部道德教育不能流于形式,触动心灵、注重实效是关键。要经常组织广大领导干部认真剖析道德失范的案例,对照自身、结合实际总结出自己应该注意的问题,这样才能警示自身、警钟长鸣。要结合近期发生的领导干部道德失范事件,有针对性地进行讨论、剖析、总结和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把加强领导干部道德教育和意识形态能力建设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习,增强辨别理论是非和凝聚共识能力,使得更多领导干部从关系个人发展、党和政府形象、社会道德风气、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世界上的地位等多个方面,科学认识、高度重视政治信仰、道德修养的重要性。

2. 对出现道德失范问题的领导干部要照章惩处、绝不姑息。

俗话说“小节不保,大节必失”。对领导干部中出现的轻微道德失范问题,绝对不能轻视、忽视,一定要照章教育和惩处,绝不能姑息。官员道德法制化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种普遍做法。如美国1978年就出台了《从政道德法》,对从总统到最低一级公务员的行为在道德上都作了规定和限制,通过明确从政道德规范可以让官员在道德实践中有“德”可依,民众在监督官员时也有“德”可依;1981年,韩国以总统令的形式颁布《韩国公职人员伦理法》;1996年,古巴颁布了《古巴国家干部道德法规》;1999年,日本通过了《日本国家公务员伦理法》;2001年,意大利出台《道德法典》;2002年,美国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对公务员的操行进一步细化,公布了《行政官员道德行为准则》……我们要学习借鉴其他国家的做法和经验,加快领导干部道德建设法制化的步伐,用法律形式将基本的政治伦理和从政道德进行规范和明确,使领导干部道德建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对领导干部的道德失范行为,不管大事小事,只要涉嫌违法,司法部门都应该依法监督、依法惩处。

3. 通过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从根本上解决领导干部道德失范问题。

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人重用,都要把德行放在首位进行考量,在这个前提下注重选拔那些确有才干、实绩突出的领导干部。要把“以德治国”的理念贯彻到领导干部考察、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中,确保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人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这样,既对所有领导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是一种正向引导,同时,对那些自身要求不严格的领导干部也是一种压力,从而大力推进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建设。

建立领导干部道德评价机制的关键是建立道德奖惩机制,把道德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要把道德品质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升降的必要条件,并建立领导干部道德品质考察、考核的具体制度,形成一套测评领导干部道德的有效机制,使个人的道德与领导干部的升迁、收入等事项挂起钩来。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也在积极探索如何使对官员道德的评价机制具有可操作性。2012年,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在量化考核100分的分值中“道德考核”指标占到了20分;2013年底,北京市又发布了《关于加强北京市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试行)》,倡导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在职业道德上要做到“四要”——要忠于祖国、要服务人民、要恪尽职守、要公正廉洁。并将其纳入公务员选拔任用时的考察评价内容,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标准和依据,对于有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可依法取消录用、任职资格。吉林省在2011年全国开展的换届选举中实行了领导干部不良行为测评,让群众对每名考察人选是否存在不良行为及程度进行评价。从2011年开始,江苏省南通市将观看黄色录像、不见义勇为、搞婚外情、违章搭建等不良行为,都以“禁令”的形式列入《南通市公务员思想道德和社会诚信行为规范》中。2011年10月,中组部印发《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对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的考核,突出德在干部标准中的优先地位和主导作用,把德的考核结果体现到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方面。2014年新年伊始,中央修订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提出要加强对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考察,“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被明确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七项原则之一。这些做法和措施都是值得肯定的积极探索,要及时总结、科学评析其经验、得失,尽快制定出“领导干部道德失范问题”的科学考评机制在全国推广。

4. 通过网络等多种手段强化对领导干部道德失范问题的监督。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新闻、微博、微信、论坛、博客、播客等各种传播形式不断发展,显示出越来越强大的威力,为人民监督政府、监督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阵地和舞台。因此,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舆论监督,积极利用网络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领导干部的渠道,反腐败职能部门也要特别注重从网络曝光中发现领导干部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线索,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通过多种合法途径举报领导干部道德失范问题等腐败行为。要大力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创造条件主动欢迎人民监督。

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以防微杜渐、惩前毖后的态度加强对领导干部道德失范问题的监督。在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圈”监督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其8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监督。通过防微杜渐、惩前毖后的做法,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本文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网络时代的领导干部意识形态能力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3KDB046]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