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三部曲已进行到第三部 (3)

改革三部曲已进行到第三部 (3)

改革优先顺序的选择

防止系统性风险发生的积极措施,是加快改革的进度,使新的市场经济体系尽早运转起来,取得提高效率、改善经济状况的效果。

问题在于,《决定》规定的改革项目多达336项,如果齐头并进地立即发动所有各项改革,而用以支持改革的资源毕竟有限,万箭齐发、四面出击的结果,只能是延迟新体制开始起作用、改革与发展相互促进、进入良性循环的时间。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我认为,上世纪九十年代改革中提出的“最小一揽子改革”的概念值得我们认真研究,加以利用。所谓“最小一揽子”是指每一个阶段的改革都不是单项突进,而是“一揽子”进行的,但这个“一揽子”又不是面面俱到、无所不包的,而是只着重于那些最为重要和彼此关联度最高的改革项目,以便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使经过改善的经济系统能够尽快发挥效能。

这就是说,从现在起到2020年,可以划分为若干个由低到高的时间段,在每一个时间段都应该选少量改革项目进行配套的改革。

那么,怎样选择改革项目呢?一种做法叫作“先易后难”,就是容易改的先改,难改的靠后,改革的优先顺序以难易来排列。在实际的选择上,另有一种做法更为流行,这就是有共识的先改,没有共识的再作等待。

在我看来,这两种做法都是有缺点的。由于没有充分体现要让新体制尽快发挥作用这一关系全面改革成败的重要要求,显得有所不足。我认为,改革优先顺序的安排还是要从尽快改善体制运营效率的需要出发。如果一些亟需进行的改革还没有形成思想认识上的一致,就应当运用执政党和政府的领导作用尽快形成多数人的共识。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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