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巡视监督的五大特点和风格

新一轮巡视监督的五大特点和风格

现代意义的巡视制度是党内监督的制度之一,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通过建立专门巡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查监督的制度。

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巡视工作的制度框架逐步形成

中国共产党的巡视工作传统早已有之,但不同时期重点各有不同。1921年建党之初,党中央就开始派遣特派员巡行指导工作,任务主要是上传下达。此后的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巡视工作继续加强,功能集中在指导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上。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巡视工作重点逐渐转移到党内监督。1989年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党中央提出开展巡视工作,并对如何开展巡视进行了初步探索。1996年中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作出了“选派部级干部到地方和部门巡视”的部署。

2002年11月,“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写入党的十六大报告。2003年7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正式组建中央巡视办公室和5个巡视组,并到辽宁、云南进行巡视试点。2004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也陆续设立了121个巡视机构。这一时期的巡视工作,完全不同于以往临时抽调人员组建临时性机构的办法,中央巡视组组长均由中纪委、中组部刚离开工作岗位、还没办理退(离)休手续的正省(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则由副部级巡视专员担任。在隶属关系上,中央巡视组直接对中纪委常委会和中央组织部部务会负责,其工资和组织关系均归属中纪委,与地方无利益关系。

2004年2月,《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颁布实施,在“监督制度”一章中列出“巡视”一节。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建立巡视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了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情况,和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事项。工作职责是向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中了解到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时,党内监督条例把巡视制度正式确立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后中央和各省(区、市)先后组建巡视机构,巡视工作全面推开。截至2006年年底,中央巡视组已对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家中央管理银行、4家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部分保险公司进行了巡视。另外展开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巡视试点工作。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正式写进党章:“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将巡视制度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2009年制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7月13日印发颁布。同年12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巡视组”更名为“中央巡视组”。2010年6月,全军巡视试点工作部署暨巡视干部培训会议召开,意味着党内巡视制度扩大至军队。

从20世纪90年代发展至今,巡视工作的制度框架逐步形成,巡视领域不断拓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陈良宇、侯伍杰等一些高级领导干部腐败案发,最初的线索来源都与巡视工作有关。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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