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社会化是国企全面深化改革应有之义

产权社会化是国企全面深化改革应有之义

当前,国企改革方向和路径引发各界热议。受西方经济学理论熏陶的自由派人士一贯主张国退民进,甚至是绝对私有化,并进而对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重申“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深感失望。笔者对上述观点不敢苟同。国企改革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国进民退”老路,更不能走改旗易帜的“国退民进”邪路。不妨以产权社会化突破国企改革僵局,通过将国企产权划转给社保基金等实现国企产权的社会化,进而实现全体公民国有资源受益权的具体化。

产权社会化应为国企改革方向

作为执政党的改革方案,应该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非全面否定。从社会主义性质和宗旨出发,国有企业终极所有者是人民,这在宪法中已有明确规定,但现行国企产权制度并非真正的国有,更谈不上全民所有。通过转持给社保基金等产权社会化方式能更好体现全民受益,从而实现国有企业“人民主权”的真正回归。

国企目前的产权制度无法解决长久以来的效率问题,甚至一定程度上异化成企业在位者群体和相关政府利益群体所有,直接造成国有企业的低效和不公平。私有化绝非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罗马俱乐部报告《私有化的局限》早已明确指出这一点。苏联解体后,西方经济高参们为俄罗斯设计激进的休克疗法,国有企业私有化就是其中的重头戏,通过无偿赠送、低价贱卖私有化证券的方式将国有资产“瓜分”,其结果是上万亿国有资产变成少数寡头的私有财产。

私有化在社会主义中国更是水土不服,不加任何补偿的私有化明显是对全民所有财产的侵夺。发端于2004 年的“郎顾之争”,让我们对MBO(管理层收购)等以私有化为导向的产权改革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开始高度警觉。习近平总书记也明确提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

事实上,现代西方产权制度的演化已经出现重大改观,产权社会化、多元化、信托化已成为时代主旋律,在资本市场日趋发达的今天也完全具备可行性。

国企产权社会化有利于社会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

人口老龄化在中国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且呈现出规模大、速度快、地区失衡、城乡二元、未富先老等复杂特征。在此背景下,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性受到极大挑战。如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通过挤占个人账户消化转制成本已使个人账户处于“空转”状态。据《中国养老金保险发展报告2013》推算,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超过2.6万亿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积累的巨额财富,是几代工人、农民等全体民众努力的结果,理应为全体国民的社会保障福祉贡献力量。中金公司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A 股上市公司中,央企和地方国有企业共计981家,收入、利润和市值分别为19.4万亿、1.4万亿和17.1万亿。利用好国有企业积累的财富,我们完全有底气、有能力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保障危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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