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

重庆: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

摘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还是生态问题和社会问题;既涉及土地管理制度本身的改革,也涉及到财税体制、收入分配、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农村稳定与发展等重大问题。

要将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促进城乡一体化作为改革的重要方向。《决定》提出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过程,就是从事农业的人口逐渐减少、农村农用地逐渐增加、农村建设用地逐步减少、规模经营逐渐形成;城镇人口逐渐增加、建设用地适度增加,最终人口、农用地、建设用地在城乡大致对应、平衡的过程。近年来,我们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与改革,开展增减挂钩、地票及户改土地处置、“三权”抵押等改革,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布局。今后,一要按照国家“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要求,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平等入市,在更多的市场主体间、更宽的范围内交易,实现价值。二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立足于保障粮食安全、农村稳定发展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坚持一户一宅、规定面积标准,保障农民宅基地,慎重推进农房交易。三是完善对农村闲置低效建设用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跟进复垦,严格标准,在保障农村发展用地需求后,剩余指标可作为地票和增减挂钩的来源。四是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量化成员权益所对应的股份权益,落实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要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作为改革的基本要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还是生态问题和社会问题;既涉及土地管理制度本身的改革,也涉及到财税体制、收入分配、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农村稳定与发展等重大问题。国家明确要求慎重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我们要统筹考虑好守住底线、保障发展的平衡点,无论怎么改革,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具体工作中,要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土地管理制度内部的改革协调,要注意征地制度改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地票、农村宅基地、农房交易、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国有土地储备出让制度等多方面的统筹。二是注重与财税体制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户籍制度改革等协调联动。三是注重与国家和地方立法、转变政府职能联动,切实保障发展、保护资源、维护权益。

(作者单位: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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