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
又一次制度化的“整风”活动
既然党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是以“整风”为要、没有终点,且制度化的自我学习提高过程,那么当前我党开展的又一次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为什么又要着眼“群众路线”呢?群众路线和没有终点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又有什么关系呢?
首先需要厘清“群众”是什么。“群众”这一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语境,有不同的含义。在日常语境之中,多指“人民大众”或“居民的大多数”,与“人民”同义;在党群、干群关系语境中,主要与“党员”、“干部”相对应而使用,指“没有加入党团的人”。我们这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所指的“群众”,更多偏向于后者。回顾党的历史,最早明确提到“群众”概念的,是1922年7月党的二大通过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党的一切运动都必须深入到广大的群众里面去”。1925年10月,中共扩大执委会决议案中指出,“中国革命运动的将来命运,全看中国共产党会不会组织群众,引导群众”。1937年12月11日,在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亲切关怀下,《群众》周刊作为在国民党统治区公开出版发行的中共中央机关刊物在武汉诞生。后来,中共江苏省委机关刊物沿用了《群众》刊名,并采用了毛泽东同志手迹“群众”二字,一直出版至今。
其次需要把握“群众路线”是什么。“路线”是指在思想上、政治上所遵循的根本方针和准则。以内容划分,包括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以范围划分,包括总路线、基本路线、具体工作路线等。具体到“群众路线”,就是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而形成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工作路线和工作方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群众问题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在党的重要文件和领导人讲话中,“群众路线”概念不是一开始就有的,而是随着改革和革命的不断深入,经由“群众”概念不断丰富和完善而来。
1.从“群众”到“群众路线”。1928年6-7月,党的六大作出的“党的总路线是争取群众”重要论断。同年11月,党的负责人根据党的六大精神,在同浙江地区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在总的争取群众路线之下,需要尽最大的努力到下层群众中去”。这是我们党的领导人首次使用“群众路线”这一概念。1929年9月,由陈毅起草、经周恩来审定的《中央给红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三处提到“群众路线”,即筹款工作要“经过群众路线”,没收地主豪绅财产要“经过群众路线”,红军给养及需用品问题也要“渐次做到由群众路线去找出路”,这是中共中央文件第一次使用“群众路线”概念。1929年12月,毛泽东在著名的古田会议决议中指出,“党的工作要在党的讨论和决议之后,再经过群众路线去执行”。这就正式开始使用“群众路线”,并慢慢深化。
2.“群众路线”是党的工作方法。抗日战争时期,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不断完善和成熟,1943年6月,毛泽东在为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从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高度,对党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进行了精辟概括。“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上升为一种准则。1945年,党的七大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把群众路线作为党的三大优良作风之一,进一步阐述了党的群众路线的核心内容,并把它作为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又一个显著标志。“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又一个显著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这标志着我党对群众路线的认识进一步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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