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中旬,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杭州召开现场会,专门总结推广浙江省人力社保厅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工程”建设,开展“阳光社保”、“阳光公考”等工作的经验做法。
此外,国家教委、国家外事办公室、科技部也纷纷发出通知,总结并向全国推广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外事办公室、浙江省科技厅深化政务公开,推进“阳光工程”的做法、经验。
今年初以来,全省90%的县义务教育招生实现“零择校”;全省所有县以上公立医院均次门诊费用、住院费用实现“零增长”;全省新建成的19700套保障性住房分配无一例投诉……
浙江“阳光工程”建设靠什么在全国“叫得响,有得学”,靠什么实现“三个零”?
浙江给出的答案是:“着力推进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阳光工程’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下大力气管住权力这头‘猛兽’。”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指出,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既是浙江省强化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新探索,也是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的重要内容,更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在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转变监督职能,规范权力透明运行,切实让人民群众满意。
紧贴民生 健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省纪委副书记王海超告诉笔者,2012年,在全省普遍建立政务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我省大力开展以保障性住房阳光监管等8项重点工作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疗、住房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全省从最初确定的14个部门21个权力事项公开试点逐步扩展为省、市、县、乡、村五级全覆盖,共有2300多个权力事项向全社会公开。今年,我省进一步加大“阳光工程”建设力度,目前,省级47个部门主动公开2645项行政权力事项、群众点题公开68项重点民生事项。
如今,只要登录浙江省“阳光工程”网站,各部门有哪些行政权力,办事流程是怎么样的,行政收费的标准是多少,涉及民生的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均能轻松查到。
省纪委监察厅和省纠风办继去年初出台《关于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后,今年2月,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阳光工程”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规范权力阳光运行,就是要实现“部门全覆盖、事项全公开、过程全规范、结果全透明、监督全方位”的工作目标,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并初步构建形成了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促廉洁的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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