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同志,你厅最近公款吃喝风反弹,现根据《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对你进行约谈。希望你高度重视,抓紧改正。”4月25日,省直某厅领导被省纪委“约谈”,敲响了警钟。“约谈”所依据的《暂行办法》,是省纪委今年3月出台的。该办法首次把纪检监察机关“约谈”这一实践中形成的工作方式,上升到法规制度。
这一制度,只是我省众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中的一项。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管源头、管根本、管长远。2012年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权力运行和反腐倡廉的各环节、各细节出现的新热点新难点,密集制订出台反腐倡廉法规制度1159件,其中省纪委制订出台48件,其数量和质量居全国前列。
1159件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构成了一张细密的反腐倡廉“制度网”。
细密的“制度网”如何形成?
问题导向是“诀窍”
在这张“制度网”中,有不少法规制度为全国首创:
去年,湖北率先出台《加强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的办法》,对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提供了基本遵循。
去年,《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出台,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界定和问责有章可循,为全国省级首创。“领导干部工作日午餐不饮酒”,也是我省率先作出规定,后来成为全国“惯例”。
多项“全国第一”从何而来?“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的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制度创新。”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说。
针对一些干部对企业吃拿卡要等问题,出台《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办法》,填补了我省优化发展环境问责制度的空白。
针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出台《湖北省解决党政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的若干规定》。
针对我省开发区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问题,从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等6个方面,在各开发区推广集体决策制度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建设和物资采购的制度。“问题导向”,使法规制度越来越具体,越来越管用,一个又一个“空白点”被填补,一个又一个“风险点”被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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